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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vino (vivino)》之銘言: : ※ 引述《vivino (vivino)》之銘言: : : 在不能試穿的情狀+店員跟你保証可以穿下,要求換尺寸是不合理的嗎?? : : 還是說只要店家說明了「貨已既出,概不退換」 : : 就算不能試穿、他又跟你保証可以穿,就算不合也要我們自行吸收? : 嗯,就我自己知道,如果不是當場看實貨就一定可以換 : 像是網路拍賣都會有七天鑑賞期這樣 : 如果像這種買衣有看但是不能試穿的情況下 : 於法於理,到底這種情況是能不能換呢? : 還是店家只要說過,「貨既出,不退換」,我們就不能換 基本上, 消費者保護法只有針對"郵購與訪問買賣"做出七日內退貨的規定 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 商品後七日 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 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 ,無效。 至於不是郵購及訪問買賣的部份, 本來就沒有說可以退貨 所以願不願意退, 自然就看店家的態度 ps: 有錯請直接糾正 -- 家教經驗談 http://irenepcc.dyndns.org/~mt/archives/dunst/07_tutor/index.php 要轉錄文章的人請注意三件事 1. 請註明出處, 2. 請保留簽名檔, 3. 請發個 mail 讓我知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79.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