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len (OOXX點點點)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問題]所謂的無條件退費
時間Wed Oct 11 11:18:58 2006
然後勒??
抽中獎不清楚狀況
又打電話給原po家裡
然後原po家裡再來鬧一次要求找回存根聯
然後說他們不退貨了??
(攤手)
連開抽獎箱這種要求都講的出來
上面那要求我也不意外
(可以開的話我也要開....把其他人的都丟掉)
※ 引述《klmer19104 (基隆李鵠鳳梨酥代買中)》之銘言:
: ※ 引述《xzr (x)》之銘言:
: : 根據消保法..除非於郵購或網路這種非直接接觸購買行為外
: : 否則在一般的商店購買東西皆無"七天審閱期"
: : 如果有..哪也是商家本著服務的精神概括承受這種虧本的行為
: : 當然..若是商品本身有故障或是瑕疵才可要求商家退換貨
: : 而商家於辦理退貨時有權追回贈品..否則可拒絕退貨..這也是消保法規定的
: : 你這件事情..只能說是你媽硬坳而且取巧..
: : 最後得逞以後你還擺一附"我媽被刁難"的澳客嘴臉要到消基會告狀
: : 然後到黑店版來訴苦要將這間被澳客蹂躪的店家公諸於世..
: : 我只能說..這世界變了
: : 家樂福概括承受你媽這種無俚頭的退貨行為
: : 它將它的贈品追回..你卻扭曲成"不給退貨"
: : 如果今天開店做生意的是你請問作何感想
: 請問消保法 哪一條有規定 辦理退貨的時候商家有權追回贈品???
: 沒錯 根據消保法...除非於郵購或網路這種非直接接觸購買行為外
: 否則在一般的商店購買東西皆無"七天審閱期"
: 但是請看一下家樂福自己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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町:
再怎麼痛苦也請您忍耐,再怎麼悲傷也請您活下去...
我與V‧賽連將和您生涯與共...
請連同那把劍和我,一起接下吧...
騎士大人,請將我收為搭檔...
「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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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5.41.24
推 LACENI:沒必要回那麼偏激 10/11 21:46
推 urga:他沒說錯啊 10/12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