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BBATHTEA (百)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轉錄] 沒有桂圓的桂圓紅棗茶爭辯記
時間Tue Dec 5 10:35:28 2006
: 作者: NYcarrie (北投信義兩邊跑..累) 看板: Drink
: 標題: [心得] 請大家不要再去通化夜市的歇腳亭了
: 時間: Mon Dec 4 02:52:31 2006
: 總公司:請問妳們一開始訂幾杯桂圓紅棗茶...
: 我們重新賠償妳
: 我:一杯啦..不過我覺得現在是大家都很不爽
: (其實,同事她們再旁一邊狂笑)所以我覺得應該大家都賠償..
: 總公司:好的~~請問妳們那邊有幾個人呢...
: 我:原本是6個啦..但是現在有大概10個吧!!(我超客氣了..
: 因為應該有10幾個人 因為剛好是交班時間~~)
: 總公司:好的~~那妳們要什麼飲料..??
: 我:小姐~~她會不會不爽就吐口水阿?!(同事在旁說可能會放蟑螂腳唷..)
: 總公司:不會的..放心~~
: 我:好吧..那麻煩我要請跟我吵架的那個人親自送來....
: ㄧ定要她本人
: 總公司:好的~~沒問題..
其實到引文之前的段落我都覺得原PO NYcarrie有理,反應商品
的問題給店家很合理,對方的態度不佳投訴也是應該的﹔
但是對引文這段的態度我無法贊同,重新賠償一杯給原PO是當然
的,可是其他的人訂的飲料沒問題吧?有什麼理由要連在旁邊看好戲
的人一起賠償呢?(既然原PO說他們在一邊狂笑,那請容我用看好戲
來形容)而且原PO還認為自己這樣要求很客氣......
至於最後要求爭執者本人送來,這樣做有什麼意義呢?如果那位
爭執者本身沒有反省之意,那叫她親自送來徒增她的不滿,如果那位
爭執者本身有反省了,何必不給別人台階下﹔
不過~我昨晚看完這篇在想的倒是另一個問題,假使店家如同原
PO投訴的這樣惡劣,那樣再送來的賠償飲料想必不會是在心平氣和的
情況下調製的......若是賠償的飲料確實正常調製沒有加特別的東西
,那樣店家就不是像原PO投訴的那樣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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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54.49
→ riverhorse:可惜是不是正常調製...卻永遠是個謎呀... 12/05 11:09
→ malisse74:反正原po和在一旁狂笑的同事大概都喝了 就讓它是個謎吧 12/05 11:22
→ ilovei3:要是我絕對不敢喝...我是俗辣>< 12/05 11:33
推 jogkong:推第三段 12/05 12:00
推 wche095:我也覺得原po要求陪10杯給他看好戲的同事實在不合理,雖然 12/05 12:19
→ wche095:店家錯在先,但是原po這樣做未免太不厚道,爭取自己的權益是 12/05 12:20
→ wche095:對的...不過後來的心態可議 12/05 12:24
推 fantasyna:叫他本人來算是給他一個教訓吧 也以他本人來做ENDING 12/05 16:23
→ fantasyna:而且不給她深刻一點的體驗 誰知道他有沒有反省阿 12/05 16:26
推 janjoen:感覺原PO把服務生叫來是要仗著人多給服務生難看的 12/05 17:06
→ yui0218:幼稚的人做幼稚的報復 就這樣 12/05 17:33
推 davidjay:推janjoen,我就是這樣想才覺得店員也算是被人糟蹋了。 12/05 17:34
→ NYcarrie:其實我叫他送10杯是我部隊但是因為是那家店要賠所以 12/06 01:45
→ NYcarrie:是我不對沒錯但我是故意的.再來他送飲料來是我ㄧ個人面對 12/06 01:46
→ NYcarrie:她..並沒有其他人..我也沒有說話因為她當下還在說謊 12/06 01:47
→ NYcarrie:我只覺得算了因為來著沒道歉還說謊也沒救了..... 12/06 01:48
推 anbr:可是人家才賣你一杯飲料 你又不是他媽 你要求真的多了點 12/07 23:52
推 GFDS:是他媽就扁下去了 12/09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