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che095:要求賠10杯是ok,可是我覺得"因為這個事件,我希望貴公司可 12/05 12:29
→ wche095:以賠償免費的10杯飲料以示道歉的誠意"跟"現在我旁邊的同事 12/05 12:31
→ wche095:也都不爽了,所以賠1杯已經不夠啦!"這2種差很多吧~ 12/05 12:33
推 funckey:現在都可以在上班時間做這種私人的事嗎? 12/05 14:54
推 missrabbit:推樓上 而且電話如果是用公司的話 @#%@%$ 12/05 15:03
推 springt:要求賠償10杯為什麼ok? 在商店偷東西要求照價賠償100倍都 12/05 17:37
→ springt:說是違法了 原po只有1杯的損失為什麼可以要求10杯? 12/05 17:37
→ janjoen:除非店家願意自掏腰包補償,不然消費者沒有道理要求 12/05 17:53
→ janjoen:沒有道理要求懲罰性的賠償!原PO最後的處理方式太過火 12/05 17:54
→ tzongyao:就等樓上的遇到黑店時,再看你會怎麼處理吧,聖人... 12/05 18:03
推 Raist:搞笑, 我不是聖人我也覺得只應該陪申訴的人那一杯!其他有意ꠠ 12/05 18:08
推 janjoen:我就處理過,我要店家打電話向我道歉就這樣~我不是聖人 12/05 18:08
→ Raist:見的要自己去申訴, 這樣總公司也才知道他們的確很惡劣不是嗎 12/05 18:08
→ Raist:就只會嗆跟自己不同意見的聲浪, 這算什麼? 一言堂嗎? 12/05 18:09
→ janjoen:還有,雖說店家有錯!消費者也頂多只能要求重做一杯 12/05 18:09
→ Raist:我推原PO爭取自己的權益, 但是我認為他方法不對! 12/05 18:09
→ janjoen:明明就做錯一杯然後要求十杯跟勒索有什麼兩樣??? 12/05 18:10
推 iistar:明明原本店家就不承認錯誤 是總公司後來出面才道歉的吧 12/05 23:25
推 fantasyna:奇怪 是總公司自己願意讓原PO以滿意的方式解決阿 因為店 12/06 00:06
→ fantasyna:家理虧 所以公司願意讓她決定要幾杯 又不是她威脅公司 12/06 00:08
→ fantasyna:不明白哪裡過火 就好像作弊被記大過還說學校過份一樣 12/06 00:12
推 joy71:推樓上 12/06 01:11
→ NYcarrie:今天跟我嗆聲的人說自己是店長請問店長都這樣該如何管理 12/06 01:44
推 nick5017:真的有點過分...... 12/06 03:11
→ NYcarrie:是總公司問我們現在這邊有幾個人我老實說10各並沒錯 12/07 00:41
→ NYcarrie:我絕得沒錯ㄚ因為是總公司說要陪我門的... 12/07 00:42
→ NYcarrie:我在文章也說到我有問公司說這樣部會不好嗎? 12/07 00:42
→ NYcarrie:是公司的客服跟我說部會的... 12/07 00:43
→ GFDS:不用怕 支持妳 打倒澳店 12/09 17:46
推 LagioTan:澳客打奧店來個同歸於盡也不錯 12/12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