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nti-ram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davidjay (我又中于君君的毒了)》之銘言: : 北醫小姐這次是受委屈的消費者沒錯,他買了並非他預期的飲料。 : 然後向店家詢問原因,卻被店家惡言相向,還謊話連篇。(口才很糟的店長) : →爛店。 : 發展到最後,北醫小姐獅子大開口,一次要對方為一杯飲料的代價賠償十杯。 : 並要求要那位說謊小姐送來,怕他烙跑還打算叫人堵他。(乾脆放個捕獸夾) : →得寸進尺成了傲客。 其實我會覺得也許是因為原po的想法或心態並不是太好(或許也該說原po太誠實?) 所以被批的嚴重, 但我看下來,並不會覺得原po這樣的要求有多過份, 很多版友說,他應該只能要求店家再賠一杯他原本的飲料給他, 我認為,假使該店家,是原po一打電話去詢問的時候, 就老老實實承認錯誤,道歉並且馬上有所表示, (看是要退原po錢還是重做一杯再送來給他都好), 如果是這樣,原po如果還獅子大開口的要求賠償五杯、十杯甚至更多, 那我想我絕對會認為原po太過份。 但是今天是原po去電詢問後,店家不但不承認錯誤,還謊話連篇,跟原po大呼小叫, 還要等到原po向該連鎖總公司詢問後,才戳破店家的謊言, 據原po文章中所述,他整整花了一個半小時的時間在跟店家吵架, 姑且不要去評論原po是否是在公司上班的時候做這件事,用了公司的資源, 那不是這件事的重點, 這邊要強調的是: 為什麼消費者必須為了店家的錯誤, 去浪費自己的時間和心力然後去得到一樣我原本就該得到的東西? 為什麼大家覺得耗費了這些時間和心力該是「無價」的? (搞不好原po公司是責任制,原po為了這一個半小時浪費在這上面, 事情做不完,之後還得再多花一個半小時加班做事) 雖然這種東西是很難計算其價值的沒有錯, 但是今天飲料店那邊的總公司既然願意答應原po所要求的賠償十倍的飲料, 是不是也就表示了他們認同了原po所要求的賠償是合理的, 原po所花的時間心力=十杯飲料的價值=該公司商譽的挽回所需要的代價? 至少我認為那邊的總公司是認同這樣的價值的, 大家都認為原po太咄咄逼人, 但是,如果沒有這樣所謂「厚臉皮」的消費者會站出來爭取一些權益, 遇到這種事情,多少人是摸摸鼻子算了的? 就像飲料店老闆講的:「我以前也都沒放啊,也沒有人來跟我抗議過」, 難道這樣就是正確的嗎? 這樣只是放任黑店繼續存活囂張下去吧, 假使像大家所說的,原po只能要求他自己被偷工減料的那一杯, 那以後黑店是不是還是可以繼續做這種事下去? 反正被抓包了,也只要再做一杯就好了,沒什麼損失, 但是只要賣給了那種不會爭取權益,自認倒楣的消費者,那就賺到了, 我倒認為,十杯飲料的賠償,是給一個黑心商家的警惕, 告訴他們,不要以為做這樣的事情,就算被抓到了也會沒事, (尤其是連鎖店加盟店或大公司,那背的是總公司的商譽問題,所  以原po從總公司那邊還可以要求到賠償,  要是自己開的店,真的要這樣搞,不在乎自己的商譽,  那消費者真的也無能為力,自認倒楣了) 一點淺見,要鞭請小力點,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70.190
Agneta:沒人說店家不爛啊 大小姐有奧倒是真的~ 12/07 12:57
snares:奧在哪呢?奧在要求店家賠償十杯?我也把我認為的該賠償的눠 12/07 13:00
snares:的理由提出了,所以除了原po可能po文口氣太沾沾自喜機車點 12/07 13:00
snares:之外,我很想知道他奧在哪說 12/07 13:01
vivino:大推!! 跟我想的完全一樣>/////< 12/07 13:01
riverhorse:這個case..只能說,最後原po在要求賠償時的話語讓人不 12/07 13:04
riverhorse:滿吧...如果換種說法,大概爭議就會比較小。 12/07 13:05
ilovee0427:10杯還好.我個人對她一定要當事人送上門給她羞辱這舉動 12/07 13:12
ilovee0427:不以為然 12/07 13:12
malisse74:也許真是責任制 一起笑到不行的同事們一起留下來加班XD 12/07 13:15
iistar:既然要賠償 本來就是當事人親自送才有誠意 這件事先被騙 12/07 13:14
iistar:又處理的很久 10杯飲料 很多嗎?? 有些人是鞭的太過火了吧 12/07 13:16
iistar:這件事10杯換來的效益 不知道會有多少個10杯 12/07 13:17
Tatsuko:考慮浪費的時間效益要求賠償並不是不合理,只是原PO當時 12/07 13:32
Tatsuko:的態度容易惹爭議,我記得他有對公司說"本來是六個啦,現 12/07 13:33
Tatsuko:在變十個人了" 之類的話,這樣會讓人感覺重點不在賠償只是 12/07 13:34
Tatsuko:想藉機敲一筆。店家態度不好又一再講謊話騙人的確是錯的 12/07 13:35
Tatsuko:原PO一開始打算據理力爭也沒有不對,可是不適當的態度反而 12/07 13:35
GTCAR:本人真的覺得她是澳客........................ 12/07 13:36
Tatsuko:讓一件有理的行為變的像是無理取鬧了 12/07 13:36
tzongyao:不覺得那個原PO有傲到,要是店家有按照規定作,會發生嗎!? 12/07 13:43
tzongyao:請搞清楚發生的起因吧,原本這些事都可以避免的.. 12/07 13:44
tzongyao:就是太貪心地想多賺一點錢,才會引起這件事來...對吧! 12/07 13:45
nick5017:別人做錯 我們也模仿就不太好了 這樣就跟老闆娘一樣 12/07 14:24
yui0218:爛店+奧客 絕配阿 不如你們組團去跟他們敲詐飲料好了 12/07 15:14
snares:yui講話有需要這樣子嗎?什麼叫做敲詐?提出論點就需要被你 12/07 15:51
snares:這樣講嗎? 12/07 16:08
spring999:推這篇文章,不覺得原po澳 12/07 16:46
fantasyna:完全贊同你 不知道為什麼有人要鑽牛角尖 硬挑原PO的錯 12/07 20:57
retsuya001:推這篇 這篇才叫中肯 12/07 22:42
zick0704:任何事都有對錯兩面,不過原PO的做法沒爭議嘛? 12/07 22:44
NYcarrie:謝謝你..我覺得妳是真的有把我文章看懂得人... 12/07 23:12
kadaj:推^^ 12/08 09:25
abasqoo:一樓是道德魔人 別理他了 12/08 12:35
acrylic:濫用公家資源在本篇不是重點沒錯,但是,若他今天是公眾人 12/08 15:11
acrylic:物,大概就會被嚴格審視了,這點希望北醫小姐自己注意 12/08 15:12
LACENI:推這篇 跟我想法一樣 12/08 23:36
lalacow:推這篇,罵人的都不看別人的論點,謾罵。一點格都沒有.. 12/08 23:50
joy71:大推這篇!!說出我想說的話!! 12/09 00:19
fantasyna:一樓道德魔人+1 12/09 01:32
iling680204:推你~ 12/09 21:22
ddl5:good 12/12 16:04
tbhou0415:推~ 12/14 19:10
jeanhsien:推這篇 這篇才叫中肯 不覺得原po澳 一樓道德魔人+1 01/20 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