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nefany (rane)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抱怨] 淡大影印店吃鱉
時間Tue Jul 10 12:06:17 2007
因為我家在南部開影印店
所以有些事我要說明一下
首先
沒有什麼書印三分之一不算違法的事
就個人大學修過的著作權法和朋友在司訓所的教材
只要是影印店--歸為營利行為
就算印一張都算違法
店家都要吃官司
我們有朋友在嘉義印大學國文選三十幾張被抓
跑了很多次法院和罰了不少錢
所以如果要印幾頁最好的方式是去圖書館自己印
再來
一般而言依現行保智大隊和警局的作法
去店家前都會派工讀生去查探
就店家而言他可能吃過虧
尤其原文書更是查緝的重點
所以店家會格外小心
當然
如果今天你是要一本印很多本的話
店家是可能會收的
因為在生計的考量下
他可以關下門之後或找別的地方幫你印
印幾頁無妨
但是對那種可能會對店家帶來很大困擾的東西
最好不要趕人家
今天警察不會管你那本書是不是絕版、買不到
或書商在要上課了卻根你說三個月後書才會到
雖然老闆拒絕的方式可能不太讓你滿意
但是對於一個沒有成立的交易而言
在黑店板投訴會不會太嚴重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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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76.188
推 magecandy:讓我想到很多幫改機的電玩專賣店 對不認識的客人 07/10 17:00
→ magecandy:一律都說只改機不賣盜版片. 07/10 17:02
推 ymad:堆~~重製合理使用要在非營利場所印(如圖書館)才可以 07/10 22:49
→ ymad:影印店是營利場所 不能主張合理使用 07/10 22:50
→ ymad:不過我也很不懂規定非營利場所的立意為何 07/10 22:51
→ ymad:而且圖書館一張1.3元 感覺比影印店還要營利..... 07/10 22:53
→ pakki:等到被告時、就知道痛啦 07/13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