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dt600 (小鵬)
看板Anti-ramp
標題[抱怨] 台中市慶鴻租車行-坑錢回憶錄
時間Thu Dec 6 21:49:11 2007
一、店名:台中市慶鴻租車行
二、地點:台中市雙十路上與公園東路交叉口附近
三、時間:2007年12月1日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服務態度不好怠忽客人 坑錢
五、事實經過: 12/1當天,早上9點去慶鴻租了一台110cc的機車 花了
600元. 於隔天9點還車時,老闆在有客人的情況下,自顧自
的講電話不理會客人.當他講完電話時 去看了一下車 馬上來和
我們說:機車前輪的殼有一條刮痕,因為這一條刮痕呢!我們要去
將殼換新的,大約是700元~800元間.此外機車前面版靠近
輪胎的地方,有個一公分左右的刮痕,老闆看到又再度對我們說:因為
這個刮痕,我們必須要將面板換新的,大約1400~1600元!! 由於刮痕
不大,所以我們和老闆解釋不是我們騎車撞到,說明這樣的
賠償方式,並不是很合理.但是老闆並沒有接受,只是一味的
訴說他沒有要A錢,就算我們去附近車行換新的,也是這個價錢
歡迎我們去詢問...
我們當然也知道”新”的價錢是這樣,想當然,老闆全沒聽到我們
剛剛的訴求,在我們感到困惑的同時 老闆又向我們提出本票的事情
我們礙於本票沒拿回來,身上沒帶這麼多錢 再加上要趕回台北
在討價還價之後 要我們再貼他1000元才把本票還給我們...
六、備註: 在我們還車的同時 我們也有聽到前一組的人有關於前輪車殼的爭執
所以我相信 受害者不只有我們一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73.9
推 kokus:老闆在租車前有沒有跟消費者一起確認過車況?? 12/07 00:43
→ kokus:如果沒有,還車時再來確認的做法,不適當 12/07 00:45
→ kokus:因為無法判定刮痕是租車前或租車後發生 12/07 00:47
→ kokus:容易引起爭議,就像原PO或另一組客人發生的狀況 12/07 00:49
推 PRAM:這個一定要告上法院 把這種惡行公諸於世 12/07 12:28
推 Matsuzaki:訴訟費用樓上要出? 12/07 13:53
推 Matsuzaki:這種事情找消保官或調解委員會就行了,勞民傷財興訟幹嘛 12/07 14:05
→ Matsuzaki:你當法院是你家後院啊?這麼輕鬆來去的? 12/07 14:06
推 Zickler:請問五樓有經驗嘛 是不是把打訴訟想得太輕鬆了? 12/07 22:32
推 iele:租車板有名的啊orz 12/10 00:30
推 twsh:這家很坑錢 08/12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