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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媽以前在某社大上肌膚保養按摩方面的課, 她跟那個老師蠻投緣的,所以我們家後來就多了一堆按摩用的精油、保溼水等等的東西 (都不便宜) 我媽也常在家裏找材料去上課用, 因為她說老師顧慮到一般的學員買不起她指定品牌的按摩油, 都會要學生自備材料來調製。 不過我媽上了一期就沒有再去上, 因為那老師在課堂上賣東西給學員被社大發現了, 社大和老師在開課前就有簽訂不能和學員有買賣行為的契約, 所以儘管大部分的學員都希望繼續開課,社大還是沒有續聘那個老師。 我覺得一個社會教育機構要維持自己的信譽, 就是應該有約束老師的原則。 不然乾脆明言自己就是學店,學生出不起錢學東西是自己的問題。 那也不用在這邊假惺惺要搓湯圓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120.6
KDTD:本來就應該如社大那種處理方式~~XX團就只怕得罪老師的心態~~ 09/16 12:08
netsc:怕得罪的也有可能是背後有高層.... 09/16 15:40
lowea:推有擔當的社會教育機構... 09/16 16:15
wellwel:看看人家社大都比 禍國團 來得有擔當多了~ 09/16 22:24
drwei:因為社大是縣府委辦的 有人監督 救國團就...... 09/16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