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wycap (小護士)
看板Anti-ramp
標題[抱怨] 台北 NOVA 2F 數位王 (電子辭典)
時間Mon Nov 10 21:34:32 2008
一、店名:
台北 NOVA 2F 數位王
(位於角落的小櫃,寫著哈電族、無敵、快譯通的字樣)
二、地點:
台北市館前路2號2F252室
三、時間:
2008/10及11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服務極差,而且在這裡買東西極沒保障,還得忍受店員的粗魯口氣及斜眼
五、事實經過:
因為電子辭典的電池無法蓄電(已經換過一次了),必須插著電源才能使用,所以決定去
買一個充電電池。拿到電池當天我便回家充電,但是還是無法蓄電。我換上4顆3A電池就
可以用,但就是不能用充電電池。
於是,我拿回去換。但是,試了好幾次,卻時好時壞。店員說是我機子的問題,面板也有
問題、機子本身也有問題。我跟他說我的電子辭典是可以用的,功能完全正常沒有問題,
裝3A電池也可以用,所以可能是充電電池的問題。但他堅持是機子的問題。他不相信裝3A
電池可以用,試了試就真的只有充電電池不能用。
我花了將近600買了一個電池,卻被店員把責任推到我的機子上,加上他的口氣非常不好
、態度也很差。那他換電池也換不出個好結果來,我提出想退貨的要求。
他說不可以退,這是我的問題,不是他們產品的問題。
但是,買東西不就是這樣嗎?有瑕疵,卻要消費者自己埋單,實在氣不過。但我又不敢和
他爭執。倒是我男友在一旁一直質問他到底想怎麼處理。
講到後來,他說要送修。
隔天,有人跟我說,我的東西不是在他們那買的,很有可能會收服務費。不然就放棄那個
錢,趕緊把機子拿回來,錢如果能換其他商品就換吧。維修還是送買的地方修(我在台中
買的)。
於是,我打了電話過去說我不修了,會直接過去換其他商品。
現在,我換了一個耳機。但是…
他、把、我、的、電、池、丟、了…
也就是說,我本來可以插著電用的電子辭典,現在完全不能用,我還得去買3A電池才能用
。他給的回覆就是:「你拿來修就是不要了,所以我丟了。」
一旁的友人氣不過,差點和他吵起來。他還轉過來問我說:「他憑什麼丟掉你的東西?!
」但是我實在不敢跟他吵。
回到家裡才發現自己有多氣。友人告訴我可以把這件事告訴大家,因為她的態度真的讓人
想吼他。所以,我就PO了。總之,強烈建議大家別去這家店,不僅傷身,而且還很沒保障
。(PS.沒開發票)
六、備註:
服務真的很差,一副就是這樣,不能我能怎樣的臉。兩次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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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6.237
※ 編輯: cwycap 來自: 140.112.236.237 (11/10 21:35)
推 ID3:竟然擅自把送修的東西丟掉,還滿爛的 11/10 21:57
推 KDTD:你到底是為了什麼不敢跟他吵?!而且爲什麼要給他們送修~~ 11/10 22:21
→ KDTD:你要自己懂得爭取自己的權利啊!!憑什麼丟掉你的東西 11/10 22:22
→ KDTD:本來送修東西就是送什麼去回來就要有什麼~~你可以告他的耶!! 11/10 22:23
→ cwycap:所以我可以怎麼要回我丟掉的東西,他說已經回收了 11/10 23:21
推 KDTD:丟掉又怎樣?!他任意丟掉你的東西~~叫他賠一個新的給你啊!! 11/10 23:51
→ KDTD:送修東西一般都會有送修單寫明收了客人什麼東西~~最後不管 11/10 23:52
→ KDTD:有沒有修或是有沒有修好~~要一樣都不能少的還給客人才對 11/10 23:52
→ KDTD:如果弄丟你的東西~~不管是有意還無意~~就是要賠一個回來 11/10 23:53
→ KDTD:建議你找家裡大人或是找警察陪你去~~耳根軟害怕吃虧是你自己 11/10 23:54
→ eva19452002:店員應該是把妳的電池給污去了 11/11 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