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cht (腦袋壞掉的日子)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轉錄] 高雄 到家樂福五甲店氣憤、不愉快購物!
時間Sat Feb 28 16:18:16 2009
以前教官教的。
遇到這種情況呢,第一先拒絕他們「碰」你。不管是任何程度的觸碰都要拒絕。
依法可以拒絕喔!因為這關係到你的人身自由。
(包包也記得抓緊,不要給他們機會偷放東西進去,萬一被放了,記得要求驗指紋。)
然後,請直接拿出手機,按下1、1、0,撥號。
「要搜身是吧?好的我現在請警察來搜,相信你們不會有意見吧。^______^」
「還有,貴單位從x時x分開始強行留置我到x時x分,並在大庭廣眾下胡亂誣賴我偷竊,
這個妨害自由和妨害名譽的行為,請問你們打算如何賠償?^______^」
「你們值班經理在哪?請他出來,我們當著警察的面好 好 談 一 談 喔。」
水果日報和督察室的號碼要記得存在電話簿裡,萬一遇到條子擺濫就打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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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慶幸我從來沒有遇過需要使用這招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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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243.233
→ bbbing:手機不是要打112嗎 02/28 16:20
→ licht:110也行吧 我用種花 打110是OK的會接到警局去 02/28 16:24
推 helpers:112是沒插SIM及國際通用 在台灣可直接打110及119 02/28 16:28
※ windgod124:轉錄至看板 Kaohsiung 03/09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