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nti-ram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bicycle 看板] 作者: chyichin (槓頂咧開花) 看板: bicycle 標題: [店家] 把客人當賊~不推 功學社台中健行路格林威 時間: Thu Apr 23 21:08:59 2009 店家名稱:格林威自行車行 所在地區:中部 地  址:台中市北區健行路646號1樓 電  話:04-2207-5661 營業時間:這不重要了 店家評價:不可能是正的 自己的心得(請注意用語及語氣,避免無謂的爭端): 本人今天在單車學校的校長部落格留言了~以下是內容原文~第一次到人店裡被當賊 而且只是為了一個馬鞍包跟氣嘴燈人格遭受污辱~不吐不快 (1) 我本身的職業是從事圖書的批發~因近來單車熱潮曾於今年一月四日在格林威購買一台T33~ 日後又常返回該店消費~因而結識老闆李先生~約在半個月前~ 小弟有想要把我手邊有關單車的書籍在李老闆的店中寄賣的構想~於是到店中跟老闆詳談~ 那天小弟曾在店中借廁所使用~沖完水之後發現馬桶水箱水流不止~ 於是李老闆打開馬桶水箱檢查~發現水箱中遭人丟棄一個Q2氣嘴燈的包裝盒~ 這就是造成馬桶水箱漏水的主因~當時在店裡面除了老闆跟我之外~還有一名老闆友人 及一位業務~起先老闆以為是有人惡作劇~後來我們跟老闆講應該是有人在店內 竊取物品之後將包裝棄置於水箱內~此時老闆才恍然大悟~當下老闆心情雖然受到影響~ 但我還是跟老闆談完寄賣的事宜~然後離去 (2) 爾後因我曾跟老闆提起小弟有朋友目前打算販售單車配件~裡面有一項是掛車頭的車袋~ 老闆有興趣所以跟我訂了20個~後來我連同車袋及其他配件帶至店中讓老板參考~ 因車袋的款式跟預期不合~所以作罷~不過老闆還是跟我訂了其他座墊包/馬鞍包/變焦燈~ 我說貨到之後我會把那些東西帶至店裡交付~老闆說好 (3) 本周二我那位在賣配件的朋友從高雄北上將物品帶上來給我~順便請我帶他去店內買一台 T33(白)~對於我們所帶去的配件老闆認為跟他店內屬性不合~所以沒有挑選~ 還另外拿個一個他說他前一天進了五個的馬鞍包給我們看~他說他進的那一個質感比較好~ 我們想說既然東西不滿意那就不勉強~於是就進行T33的交易~可是價格方面 跟原先談的有一點落差~所以場面有點僵~我跟老闆說原先他有跟我訂東西~ 現在一樣都沒拿~好我OK~我朋友特地從高雄把好幾箱的東西載上來~是不是能給個面子 便宜一點~老闆這時候竟改口說是我記錯的~他沒有跟我說要訂那些東西~還口口聲聲 說他給我的價格已經是最便宜的~其實T33的價格在年初我買車時就已經打聽得很清楚了~ 當下我對老闆改口的行徑非常不認同~建議我朋友訂金退還車子不用買了~我朋友說 有便宜就好的~合氣生財~還是跟老闆買了那台車~後來我們將車搬到車上~ 順便將帶去的那些配件收拾完之後就離去~就在離開的一個多鐘頭之後~我接到老闆 打來的電話~說他進的五個馬鞍包少了一個 (4) 在電話中我就跟老闆因為我還在外面~東西一箱一箱在那邊當下也不方便找~ 我說我回家安置好之後如果發現有不小心收走的話我會拿回去歸還~ 回家之後我一箱一箱檢查~有些箱子根本就沒拆的我就沒動了~檢查完之後發現 他的東西並沒有在我們這裡~於是我就打電話回去問老闆東西有找到嗎~他說沒有~ 我還跟他說我看完那個馬鞍包之後是掛回去哪個地方~請他看一下~他還是堅稱 買了5個現在只有四個~我就說好~我會再回去檢查一次~結果相同~還是沒有 (5) 昨天中午因為想了解馬鞍包不見的情形順便將先前寄賣的書帶回~我又前往了格林威~ 一到店裡老闆跟他母親在吃中飯~我看了一下前一天我看完包包之後掛回去的地方~ 東西明明就還在那邊~老闆就用一種很不耐煩的語氣說反正五個就只剩下四個~ 還說一個包包而已算了他要吃飯~當下我的火氣就有點上來了~因為我一向都是 據理力爭的人~我就開始把前一天整個情形從頭跟他講一次~老闆頻頻打斷我講話~ 還直接講說那一個馬鞍包他買兩百多~不是很大的錢~喜歡直接跟他講他送我都沒關係~ 當場我有一種被羞辱的感覺~是我朋友在旁邊跟我說現在講什麼都沒用了~ 書拿一拿可以走了~我就跟老闆講我要取書的來意~點完數量之後(寄放10本剩9本)~ 我要跟老闆算錢的時候~老闆跟我講了一句~你要給我多少?我當下就很疑惑 為什麼我要給錢~老闆說那天我拿書去的時候上完廁所就發現Q2氣嘴燈少了一組的事情~ 後來我就都明白了~原來他從頭到尾就是在懷疑我~我反問老闆那天如果是我偷了 他一組燈~我還會氣定神閒在他店裡待了三個多小時跟他談事情嗎?當場我就很不高興 講了一句請問你生意是還要不要做~這時老闆的媽媽一直出來打圓場把我拉開~ 還有我朋友也叫我氣消~我不想再繼續爭論下去~東西拿了我就走 (6) 我離開之後還有其他事情隨即前往新竹~剛到新竹沒多久之後老闆打來給我了~ 我原本不想接後來還是接起來聽聽他要講什麼~他說他要跟我講一件很丟臉的事情~ 就是那第五個馬鞍包他找到了~其實我也不曉得他到底有沒有找到~還是故意 這樣跟我講想讓這件事情落幕~我只跟老闆講了一句~當他說那句如果我喜歡 送我也沒關係的時候~就算言者無心~可是聽者有意~最後又暗示Q2氣嘴燈是我拿的~ 我說這樣我真的無法接受~然後我就結束這通電話 不好意思講了那麼多~其實只是想讓謝校長知道有這麼一件事情在台中市發生~ 我今天從來沒有因為生意做不成而去勉強過李老闆什麼~他跟我訂了東西最後反悔 說他沒講過這種事情我真的沒放在心上~可是好歹除了我在那邊買車之外~ 還介紹了朋友去買~我自己捧場車衣也花了好幾千塊錢~在怎麼樣我還是算一個客人吧~ 這間店開幕至今四個月左右~我想請問謝校長~你們是這樣對待客人還有懷疑客人的嗎?? ps.這段是我在這邊加上去的~氣嘴燈的事情只能說瓜田李下~有理說不清 算我自己倒楣~小偷偷完東西之後把包裝盒丟入水箱~好死不死接下來第一個 去上廁所的人就是我~事情過了半個月~事後才知道被懷疑了半個月~這中間 我除了找老闆合作的事情之外~還去他店裡面改了一組Q2的輪組~原來這幾次去 他店裡都是被帶著小偷的眼光看待~就算事後老闆打電話來說東西找到了~ 還說我以後如果還願意去他店裡走走他會感激不盡~我想這些應該都是廢話了吧 任何人這樣被羞辱過後還有可能回去那間店裡嗎? -- 阮阿公啊對阮有啊有交待 叫阮咧麻雀粒啊不通黑白排 碰啊你塊碰啊 到啊我塊到啊 槓頂塊開花是加一台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7.36
qqpreston:好衰...絕對不可能再去了(如果是我) 04/23 21:15
haluspud: 好衰...絕對不可能再去了(如果是我) 拍拍 04/23 21: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40.114
gowest:告他 04/23 22:03
kinkinking:當你認為你跟老闆很熟時!!你就成了待宰羔羊!!生意人就 04/24 15:32
kinkinking:是生意人!!當你侵犯他的利益時!抱歉!翻臉跟翻書一樣快 04/24 15:35
s850284:我只覺得文章密密麻麻好難看@@ 04/27 05:25
xc091832: 我是店長朋友,店長於今年(2016)12月日才知道這篇不實 12/20 08:11
xc091832: 文章,由於原PO帳號已不存在,現在大概也在坐牢,故直接 12/20 08:16
xc091832: 與轉文者g大溝通,希望能夠刪除,可惜未獲首肯 12/20 08:18
xc091832: 文內指敝店向原PO進貨,此為顛倒是非,原PO曾拿貨詢問敝 12/20 08:20
xc091832: 店是否有意願進貨,但品質太差,故遭敝店婉拒 12/20 08:21
xc091832: 做過生意的都知道,沒確認貨品是否正常,絕不會承諾下訂 12/20 08:24
xc091832: 原PO稱敝店誣賴其竊盜,但他去年就因竊案上新聞,還偷很 12/20 08:26
xc091832: 大,偷到能月入十萬http://s3.z9x9.com/archives/40556 12/20 08:27
xc091832: https://goo.gl/7j8CYqhttps://goo.gl/07nNM5 12/20 08:29
xc091832: 蕭先生事後尚無恥寄信向敝勒索物品,如今信封正好成為證 12/20 08:31
xc091832: 據,唯信件內容因著作權問題不便公開 12/20 08:32
xc091832: http://i.imgur.com/YDfMxUL.jpg 12/20 08:34
xc091832: 大,偷到能月入十萬,總獲利上百萬 12/20 08:48
xc091832: 對於此文惡意中傷,敝店考慮依法律途徑解決 12/20 08:49
xc091832: 同時希望各位大哥大姐勿輕信此文所講,感謝 12/20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