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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如果推文數量這麼多的話,回文是比較方便討論的方式。
sindyevil:我支持原PO者需要為自己的行為為責任承擔,在他按出確認01/23 16:25
sindyevil:認鍵的那刻,但是如果他發出後一個合理時間內想補充或者01/23 16:26
sindyevil:解釋原文內的特殊內容,卻因為板友以『同意轉載』未先知 01/23 16:27
就算沒有現在新板規的規定,您說的情況在過去也一樣會發生。 過去沒有特別說明能否轉錄的情況下,有人也就轉走了, 就算原PO修文補充,一樣還是無法讓先轉走的文章內容有所改變。 在過去,轉錄者也可能怠於更新內容。 這與新板規沒有什麼直接的關聯性。無須合一討論之。
sindyevil:會原發文者或者轉錄者怠於更新原PO的新內容,而導致以下 01/23 16:28
sindyevil:結果:01/23 16:28
sindyevil:(1) 被指摘的店家,抨擊你同意轉者是否有散布之意圖?01/23 16:29
光是PO在非好店板,在法律上就等同有散布的意圖了, 這根有沒有預先聲明可以轉錄,完全沒關係。我認為這不是爭點。
sindyevil:(2)原PO的更新點內,有可以使店家可接受此批評而因時間 01/23 16:30
sindyevil:落差而未能及時到達,至兩方可能可以接受的落幕的結果,01/23 16:31
sindyevil:演變更大的紛爭? 01/23 16:32
一樣,如果原PO跟店家談好了,那原PO也可以再PO一篇文章說沒事了。 順便聲明請有轉文的人也把沒事了的這篇也轉走。 這跟前前段講的一模一樣,跟有沒有新板規無關。 在過去,一樣可能發生一模一樣的情況。不必論成這是新板規會產生的新問題。 而且,依照我管板數年的經驗,我沒有什麼印象 後來有那種原PO與店家和解落幕的結果。 您提出的「導致以下結果」的情況,實際上並不存在。 如果是我記性不好,煩請告知本板什麼文章有發生這種情況。
sindyevil:再者,本規定是否溯及既往? 本版之前的文章是否因本規通 01/23 16:33
sindyevil:過後,他人無端轉載成為了有理由,突襲之前版友?01/23 16:34
不溯及。從新板規公告日開始實施,沒有突襲的問題。
sindyevil:三者,是否可以因為少數沒神經的發言內容而要求原本謹慎 01/23 16:36
sindyevil:PO文分享資訊(限PTT非好店板內)的自我控制權遭受衝擊?01/23 16:37
我看不懂這段文字的意思,無法回答。
sindyevil:四者,版主群在討論此條款公告內容時是否有知會站務?01/23 16:39
sindyevil:站規的『原則』在本版因『公共資訊流通』變成了『例外』 01/23 16:41
sindyevil:日後,組務或站務接到申訴,以何者為依歸? 01/23 16:41
每個板都有他的特色及經營方向,不可能全都照站規來走。 否則各板落落長的板規都可以廢了,直接照站規不就好了。 而且我要再次聲明的是,新板規根本就不是例外它完全符合站規﹌﹌﹌﹌ ﹌﹌﹌﹌﹌﹌﹌ 站規禁止的是: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而新板規是說:原PO先同意了,所以就可以自由轉文。        如果原PO不同意,還是不能轉。 這哪裡違反站規了? 只是同意/不同意的方式跟傳統的同意模式不一樣而已。 日後,如果組務接到申訴,依PTT站規,當然是由小組長來決定能否有這樣的板規。 但是在還沒有人申訴之前,這個規定也並沒有違反站規,沒有剝奪原PO同意的權力, 反而讓這篇文章能不能轉,變的更清楚,我實在不認為這有什麼好說它是無效的。 如果有任何原PO認為這樣規定嚴重侵害了他的權利,敬請向小組長檢舉板規違法。
sindyevil:五者,本條款可最後轉錄處是否有限制?以組以本站以BBS或 01/23 16:44
sindyevil:他網站皆可? 01/23 16:44
沒有任何限制。你要轉去貼在你的blog也可以。 非好店資訊本來就是要盡可能地讓這世界上所有人能看到。 如果原PO真的想限制,他自己也可以聲明:只能轉到或不准轉到哪裡哪裡。 所有板友當然也都得遵照原PO(著作權人)的任何規定。 本板不可能禁止他自己要做這樣的聲明。因為他本來就可以禁止轉錄。
sindyevil:假設八卦版版規是禁轉文而本版是開放轉文,轉錄者轉錄後 01/23 16:45
sindyevil:被八掛版以版規論處後抗辯人家非好店板說可以,那八掛版01/23 16:46
sindyevil:版務群要如何處理? 再問原PO是否授權?01/23 16:47
轉錄者轉錄後,如果沒得到原PO的同意,依板規,本來就會刪掉這篇文章。 不管八卦板禁不禁轉文,只要後來原PO到非好店板來,推文同意這個轉錄, 我實在是想不到為何會有人不准的? 若八卦板竟然不准原PO同意他自己的文章被轉,甚至版務要去處罰他, 我只能說這樣做法肯定腦袋不清楚。這才真的是不尊重他人的著作權。 不了解這個假設問題有什麼實益?
sindyevil:其實還有再轉錄的問題,可是我餓了.. 01/23 17:01
都同意轉錄了,原PO會禁止他人再轉錄嗎?很難想像。 如果他不同意,那你上述的所有問題,通通不會發生。 最後再次提醒,本篇公告文並不禁止回文。 建議,如果尚有意見想推文,但不是三、五行可以解決的話, 回文是比較方便討論的方式。也是文責自負的方式。謝謝。 以上。 非好店板板主 legist 敬上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32.213
fireflyyen:覆議。站規跟板規並無衝突,12760於推文有回答過了... 01/24 02:17
fireflyyen:站規只規定"未經同意轉載"而已,本板板規跟格式已更新 01/24 02:19
fireflyyen:先預設"同意",不同意者可以修改聲明。當發文後,都依 01/24 02:20
fireflyyen:第七點版權聲明去規範轉錄同意。 01/24 02:22
sindyevil:我沒有挑戰版主群的意思,只是修改規則有點疑惑,合先敘明 01/24 12:30
sindyevil:我不否認上本版表示資訊就已經有使不特定人瀏覽這點, 01/24 12:32
sindyevil:只是原本規定是限本版過路客汲取資訊,改成因一個選項同 01/24 12:34
sindyevil:意,而可不再經過再次的授權確認或者善意的告知動向,覺得 01/24 12:35
sindyevil:是否降低發表人的控制權,如此而已. 01/24 12:36
legist:發表人有完全的控制權。他可以不同意。本板沒有強制授權。 01/24 14:32
legist:如果原PO同意轉錄,又不同意再轉錄,他也可以在版權宣告這 01/24 14:33
legist:欄講清楚。本板允許任何形式的授權規定(包括不授權轉錄) 01/24 14:34
legist:在內。我只能說我看不出來,這到底哪裡降低原PO的控制權? 01/24 14:35
legist:以上。 01/24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