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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不必把事情說成這樣啦.... 總覺得這種事情有點吵得太熱烈了。 基本上我是同情原po啦,她的反應並沒有某些推文中寫得那麼惡 劣。頂多大概是接近之前那個誰說過的「濫情而理盲」吧。 以下皆為腦補,說中了就當我矇中了吧~ 看起來在當初交易的當下,原po其實並沒有對價格提出異議。換 句話說,其實原po對 990這個價格是可接受的。 但是,事情的爆發點是在後來知道了別人買的價錢更低之後。 大家回頭想想自己要是買了東西之後沒多久,發現別人同樣的東 西是用更低的價格買的,會有怎樣的反應? 「為什麼我買得比那傢伙貴!?」 「店家太惡劣了,看我老實就欺負我嗎?」 要是這件事曝光了,搞不好還要給人訕笑個兩句....無疑是火上 加油。 爆發,也還算是人之常情嘛。對吧? 不過,這時候這件事情就走上岔路了。 情緒上是氣壞了,把一切不爽的矛頭都指向櫃姐/店家/百貨公司 ;心裡想的完全是要出口氣、要討回「公理與正義」。 換句話說,這時候只是情緒在找出口。就是要發洩這股不滿不爽 不甘願。 僅僅是賠錢退貨就能平息這個怒火嗎?想來是萬萬不夠的。或許 在那個瞬間,百貨公司撤櫃、開除櫃姐、還是現場道歉都有掠過 心頭吧。 就是在氣頭上嘛。「這種爛百貨公司怎麼不倒一倒算了?」 或許是恰好不幸吧,百貨公司跟專櫃這時候剛好來連絡,提出他 們的補償方案。 還在氣頭上的原po,聽到對方開出來的補償「只有那麼一點點」 就更火了。心裡想到又花了錢(保母延時費、計程車錢)、又花 了時間大老遠跑來,所以這些不爽也都一併算上去。「百貨公司 跟專櫃提的那什麼狗屁條件,完全無法接受!」 這時候的心裡,其實對於什麼補償賠償根本就沒有思考。 ................................................ 但是,過了幾天之後,火氣沒那麼大了,發現人家提的條件也挺 正當的,要是提出更優厚的條件,到消基會或消保會也不見得被 支持,更覺得也不太可能為了「公理與正義」把人家怎樣。 最後,還是摸摸鼻子算了。 於是事情就這樣虎頭蛇尾的結束了。 ======================================================== 我想大部分的人處理消費糾紛的機會都不多,所以在遭逢消費糾 紛的時候,沒辦法好好地把理性的補償或賠償需求跟感情的發洩 切割開來的人也很多。 這邊被兼當恨板用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只不過描述方式 不同,所引起的反應也不一樣罷了。 所以,這個板上的文章,看了以後還是多想想,別急著推文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214.43
yame4431:推這篇,覺得原PO受騙在先有點無辜 07/11 00:23
brave98:希望大家都能冷靜下來再來求償、po文和回文 07/11 00:38
Raist:推這篇 可惜很多人的習慣是棒打落水狗 ╮(﹀_﹀")╭ 07/11 02:22
sharkimage:推 07/11 02:41
cyh33:有時候真的是態度問題 如果對方第一時間馬上道歉 而不是一付 07/11 10:46
cyh33:"客人你想怎樣" 或是等客訴後才這種表面式道歉 07/11 10:46
cyh33:可能原PO還沒那麼氣 然後一時不小心就失焦 07/11 10:47
cyh33:很明顯櫃姐在發現錯誤 不管是有意無意 沒有在第一時間修正 07/11 10:48
incog:為了400塊,舟車勞頓外帶心情不爽,上來還被酸,這樣值得嗎? 07/11 13:15
kukuma:到底消費者要怎麼自保呢? 07/11 15:59
kukuma:被騙只能自認倒楣?誠實作生意不是商家的基本嗎 07/11 15:59
kukuma:而且百貨公司這邊都沒有責任嗎?提供顧客安心安全的購物環 07/11 16:01
kukuma:境 應該是百貨公司的責任吧 07/11 16:02
kukuma:算了 這太理想了 漫畫人物才會有這種想法 07/11 16:02
kukuma:最近在看築第魚河岸三代目.....XD 07/11 16:03
no1smkimo:看到政府都帶頭亂搞國家,而那些高官都不用負責任了, 07/11 16:41
no1smkimo:所以也不期待這些百貨公司負什麼責任了 07/11 16:42
SPzero:推這篇!很多事情雖然當下都在氣頭上,情緒部分也需要出口 07/11 17:29
SPzero:發洩一下~~但,在後續處理時其實更需要冷靜思考才能夠好好 07/11 17:30
SPzero:發洩一下~~但,在後續處理時其實更需要冷靜思考才能夠好好 07/11 17:30
SPzero:地解決事情啊!值得大家做為借鏡(不小心多推一行文了 > <) 07/11 17:32
lisoukou:原po對 990這個價格是可接受的<=因為櫃姐說這是當季新品 07/11 21:19
lisoukou:但 櫃姐所謂的新品 實際上是去年冬天就出來的東西 07/11 21:20
lisoukou:但 櫃姐所謂的新品 實際上是去年出的過季品 07/11 21:20
lisoukou:一開始就是櫃姐給出騙人的資訊 07/11 21:21
lisoukou:事實上應該要求車錢+保姆費+被櫃姐欺騙的精神損失費 07/11 21:22
lisoukou:建議事主這麼要求看看 07/11 21:22
lisoukou:給原PO 事主肚爛的是櫃姐把過季品當新品賣人吧 07/11 21:23
lisoukou:不知道有沒有列入詐欺罪的範圍內 07/11 21:24
mackywei:咦,有說是當季新品嗎....大概是我沒注意到? 07/11 21:37
mackywei:但我猜想若是要求車錢保母費還有額外的金額,很難。 07/11 21:38
lisoukou:我可以說樓上沒看清楚事主的原文嗎?? 07/12 01:03
likesea:我可以說樓上鬼打牆了嗎? 到底哪裡有寫到櫃姐說當季新品? 07/12 01:29
RedTako:上一篇原PO回覆下面推文提到櫃姐說是今年新款 07/12 11:09
shrines:這也可以繼續戰下去,x的真是夠了XDDD 07/12 14:55
iamsosad:又是likesea了,真的很愛噓,又不看內文捏!!! 07/17 17:32
i1210:根本是被騙了阪上還一堆人XX??? 07/29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