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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同一事件我可不可以發兩次文,我另外有PO在媽寶版, 覺得我既然是原PO,應該我自己把後續的處理狀況再交代一下。 若不能重複發文請告知,謝謝! 之前有網友問我為何不投訴? 一方面帶雙胞胎忙,一方面沒有足夠的相關資訊, 感謝PTT鄉民的情意相挺與建議, 我現在把後續的發展跟大家分享,希望待產與坐月子的媽媽別遇到這樣的狀況, 若不幸遇到惡質月子中心也千萬別姑息。 月子中心的消費糾紛可以投訴地方消保官與民間消基會, 一般也都有定型化契約,若有附加條款一定要說清楚, 我的CASE雖然也是有消費糾紛, 但我覺得更嚴重的是喝錯母奶以及把小孩當人球, 所以我選擇投訴台南市衛生局, 希望能找出到底我的母奶初乳被誰搞錯, 以及拒收我小孩的相關罰則, 但沒想到衛生局延宕多時給我的答覆如下: 而2/7中天新聞也已經播出。 一、渥蒙台端關心醫政,謝謝您。 二、產後護理之家回函說明如下: (一)、喝錯母乳: 母乳遺失後,因一時找不到,當時產後護理之家的護理長為安撫您的心情, 而告知您懷疑是否已餵食其他新生兒,確切原因也有可能是機構工作人員 誤認其為喝畢之殘餘瓶壁母乳,就直接清洗。 ●●●→母奶是喝錯還是倒掉?這責任差很多,如果是喝錯就必須找出我的母奶 到底被誰喝掉以免有傳染病的問題,詠馨聖帝諾月子中心居然以「清洗掉」 來規避責任,衛生局也沒再追查?? 當初嬰兒室的護理長跟我說因為我的母奶初乳都只有一點點, 月子中心裡面也有一位媽媽跟我一樣母奶很少, 所以他們可能就沒有注意看標籤, 就把幾瓶少量的母奶到在一起給小孩喝掉了, 所以我要拿母奶去成大才找不到。 那如果在裡面的BABY是不是也會有母奶喝錯的問題呢? 衛生局為何不調出監視器??就這樣算了? (二)、因為您的嬰兒是早產兒且體重不足,該機構非早產兒中心, 且法規規定產後護理機構不能進行醫療行為,為考量嬰兒照護安全 而請您考慮是否在醫療院所照護,降低嬰兒本身風險,絕非將嬰兒當作人球。 早產兒在醫院住院之收費,該機構非醫院之收費單位, 僅為請您與孩子的主治醫師討論是否住院對嬰兒最好; 而在您告知醫師同意嬰兒出院後已讓新生兒入住。 ●●●→我的雙胞胎被成大的醫生說可以「健康出院」, 詠馨主管一開始表示只要醫院說可以出院, 月子中心就可以收,連嬰兒室的護士都說以前都有照顧過1800g的 我的雙胞胎出院都2000g應該照顧上沒問題, 但詠馨的主管後來卻堅持不願收,說前幾天他們規定改了要求體重2500 要我自己去跟成大說讓孩子自費住院(詠馨張副總親口跟我說的) 詠馨聖帝諾月子中心在我已經住了三個星期後不讓我的孩子入住, 說什麼護理機構不能進行醫療行為,都能健康出院了哪還需要醫療行為? 當醫生催促我們出院,聖帝諾卻堅持不願收,成大又不要我孩子自費住院, 試問:這還不算人球?那什麼是人球? 最後是我先生拿合約去跟詠馨主管談判說他們若毀約不讓我孩子入住 將投訴消保官和媒體,主管才同意我的雙胞胎入住, 說這麼好聽只是要我去跟主治醫生討論,最後還是有同意。 避重就輕又一樁!! 三)、產後護理之家已針對護理人員與民眾的溝通作深切檢討及教育, 來維護及提高醫療品質,也會秉持愛護之心,加強照顧產婦及嬰兒。 三、本局將持續輔導機構提升服務品質。 ●●●→最後雖然我的雙胞胎有入住,一星期和我一起離開月子中心, 但當我要離開前詠馨的張副總派一個沒有決策權限的櫃臺人員, 到我房間跟我「要錢」,我一個月前入住已經付完我坐月子的錢, 另外也付雙胞胎住一星期的費用21000,總共大約二十萬 他們居然說他們月子中心因為規定改了, 體重不足要多收3500,還一直說因為我的小孩比較「特殊」?? 甚至我和我先生都已經小孩抱在手上走到門口了, 櫃臺人員還一直跟我們說張副總說一定要多付3500 後來我先生以契約沒有這一條拒絕!!! 完全藐視消費者權益和漠視坐月子媽媽的心情!! 基於以上理由所以我決定投訴衛生局, 我不要賠償不要虛情假意的道歉,我只要真相, 但因為得不到真相所以我選擇投訴媒體 也希望我的經驗可以給大家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213.208
sosevil:幫補上前一篇文章代碼 #1Iak4q0C 02/11 01:33
brave98:好惡質!! 02/11 18:23
hcarly:把嬰兒當人球和超收真的很惡劣 02/12 17:44
maomaoj:太誇張了!我對醫生也沒好印象! 07/18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