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xc456 (小緯)
看板Apollo
標題Re: 併社?!
時間Thu Feb 24 02:12:59 2011
※ 引述《fragmentary (大頭的世界)》之銘言:
: 極力反對.....
: 1.合法性:學校為了充分利用高三社課時間,學校用心我們理解,但是巧立名目
: 剝奪原本社團權益,強迫併社..我不知道教育部知道了會發生什麼事
教育部公文有註明了,高三學生也必須有綜合活動也就是社團時間,
但併社的依據就是我們可以討論的點了。
: 2.要整併可以,那請先找出當初通過社團成立的人出來負責,成立社團有一定的
: 流程,條件及宗旨,我相信絕對有一條規則卡同質性相似度過高的社團,當初
: 你放他過,現在又說同質性太高要整併....裝孝維..不敢相信是辦教育的人說
: 的話....說他是政客比較合適
關於這一點我有內線消息指出,教育部的公文是千真萬確的規定高三學生要有社團,
而絕大多數高中的做法都差不多,大多數高中都:
a. 每個高三班級算為一個社團,社團指導老師為各班導師,
而學校方面並無規定每個班級在社課時間要何運用,端看各班老師決定,
所以無論是上課考試或是其他活動都是可以的。
b. 由於教育部規定社團總數不可超過全校班級數,所以彰中扣除高三21個班級,
只能有42個社團合法成立並運作,所以無論目前彰中有多少社團,
依法在下學期也就是100學年度(14期當家)開始只能有42個社團,多餘的須裁撤。
但目前並沒有一個很明確的裁撤辦法去說明哪些社團必須被合併
: 3.春輝跟同青到底哪邊像我真的看不出來,同青有接教官室春暉專案,春暉社有
: 大財團扶植??只是因為都給教官管,所以就是像,那照這個rule,只要歸彰中
: 老師管的..都很像..全部都整成同一個..尤其是預計要成立的高三社團....
: (說實話..少獅跟同青還比較像)
同意,況且春暉與同青的宗旨並不相同,資源也不同,怎麼看都不可能合併
如果要這樣以性質相近劃分,彰中一定有更多其他社團可以被合併
: 4.跟同青合併..我認為是短多長空..俗話說:有錢好辦事,短期有同濟會的幫助
: 當然做起事來好做多了,但是誰當家呢?在這資本主義下的社會,用大拇指上
: 面的細菌想也知道..同青說了算..那這對目前在看這篇文章的各位作何感想?
我也不贊成為了拿補助而去合同青社合併,畢竟兩邊宗旨不同傳統不同,
再合併上一定會有很多兩邊無法達成共識的地方,再者,
這不是我們第一次歷經社團有危機的事件,
但在各位老人的努力之下我們依然堅持保有我們團的傳統與名稱,
畢竟我們待過的是阿波羅,大家對於社團的革命情感也來自於阿波羅,
怎麼可以輕易就被金錢誘惑而去考慮合併呢?
: 5.不是不併,不是刁難,給我一個好的理由....
: [應變方案] 需要各位的協助..這次真的要請各期動起來了...
: 請學校學弟確認消息正確程度
: If true
: 1.請學弟幫忙確認預計發生的時間點
: 2.請幫忙確認學校要幫高三成立社團用來自習這件事情是違反教育部原意
: 3.請幫忙找一個寫手,幫忙寫出一篇文情並茂的文章
: 4.請各期老人回來幫忙簽名支持(最好辦在學校裡面)
: 5.函送地檢署..No..教育部處理
: 如果這個家真的要變了...曾經身為家長的各位是否真的應該要站出來...
: 我不想見到酸民文化在這個版上面發酵(萬人呼應一人到場)
關於這一點也真的需要學弟多了解目前狀況,畢竟老人都不在校內,
我們只能以版上所收到的資訊來說明彼此的想法,
再沒有更多詳細情形之前很容易造成大家沒有必要的緊張,
況且這是大事件,我不懂學弟到底有沒有在認真思考這件事,
社團被你們玩掉了對誰有好處?
不過就我得知的消息,這一點我們會被打臉喔,
因為關於阿法說的規定都是依法有據,不是我們自己認為就對了,
所以我認為我們應該要討論的是"如何給予一套公正的社團汰除辦法"
先不論那些真的性質相近的社團 EX. 初階進階吉他社、籃球社之類的
我相信一定有很多社團目前是營運不善,制度不全的,
那些是我們可以拿來當成籌碼的關鍵要素之一。
我想阿法一定沒有一個很完整的辦法去規定哪些社團要被合併,
所以如果我們可以提出一套完整的辦法供他參考,
我們或許可以安全下莊。
不過要公正的辦法要思考的東西就多了,
怎麼去訂定評分依據,哪些表現要列入考量,這些就是一個大問題。
關於社團成立之初一定有個組織章程去規定每個社團必備的要件,
如果可以針對那些要件去訂定社團汰除的辦法,這樣才說的上合情合理。
如果可以訂出一套詳細規定,這樣子每年可以參考此辦法汰除營運不善的社團
如此一來新社團的申請也有了空間,對於每個社團的運作也有了潛在的壓力,
才可以促進社團的進步與改革,不然我幹麻要看一個要倒不倒的社團苟延殘喘呢?
講點題外話,春暉社99上學期的社團評鑑為普通,列居所有社團之末,
表現不佳,又不努力,這樣要我們拿什麼籌碼去跟別人談判呢?
如果併社或廢社要以社團評鑑來作為考量,不用想我們穩死的。
社團評鑑在我有印象以來從沒有得過優等以下,
況且其餘同性質社團都是拿優等,13期要不要解釋一下阿?
關於社團評鑑被扣分的項目,是你們不努力呢?還是阿法有偏見阿
簡單的社團評鑑資料都做不好,我們拿什麼跟別人家比呢?
社團評鑑也是留給下一屆幹部辦活動時可以參考的依據,
沒有好的紀錄與傳承怎麼去交接呢?那我們辦在多活動有什麼用?
沒有好的紀錄,無法被參考,當家期辦完爽了就不管他了,
活動、紀錄、傳承,我想這三個會是讓我們走長遠的重要因素。
關於場地部分,只能說南郭國小不是你們負擔的起的,請三思。
當家期都當幹部過半年了,該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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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47.21.90
※ 編輯: zxc456 來自: 122.147.21.90 (02/24 02:17)
推 neal422:該長大了!! 02/24 03:45
推 laem1027:該長大了!! 02/24 04:07
推 shrimp6330:普通= = 花黑噴 02/24 04:08
推 jeremyyyy:該長大了!! 02/24 08:11
推 luciferalex:我倒覺得是我們這些學長該負責任不是? 02/24 21:04
→ luciferalex:有沒有把經驗傳下去? 02/24 21:05
→ luciferalex:最接近他們的幹部有沒有好好的教他們? 02/24 21:06
→ luciferalex:不是一昧要他們長大而是要教他們長大不是? 02/24 21:07
→ luciferalex:話說~我今天才知道上次我們同濟會的會長說彰中有 02/24 21:07
→ luciferalex:同濟會的社團是甚麼意思~= =~原來就是同青會阿 02/24 21:08
→ luciferalex:不然我本來是想讓春暉社獨佔同濟贊助的= = 02/24 21:08
推 neal422:學長說的沒錯,但是如果老人想傳授經驗,但是學弟不接受, 02/25 03:33
→ neal422:或許這問題就值得商討!! 02/25 03:34
→ jeremyyyy:學弟也是學長選出來的~一切都是學長的錯~科科! 02/25 08:57
推 luciferalex:如果老人想傳授學弟不接受,那該檢討的是學弟還是老人 02/25 18:04
→ luciferalex:這才是需要檢討的吧!不是年紀小就一定是錯的= = 02/25 18:05
→ luciferalex:為什麼老人不用他們可以接受的方式把經驗帶給他們? 02/25 18:05
→ luciferalex:而是讓他們不接受呢? 02/25 18:06
→ luciferalex:有向學長請教的心固然重要 02/25 18:06
→ luciferalex:但是學長的傳承的方式也是經驗傳承成功與否的關鍵之一 02/25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