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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西服與小腳》的讀者,多半難以贊同徐志摩處理婚姻的態度。 主要不是因為討厭他離婚、拋妻棄子這麼簡單, 如果只是 : 「其實如果你的身邊有個二十二歲的小孩, : 他娶了一個女人是你要他娶的,不管那個女人有多好, : 他覺得很不快樂,他要離婚,你會不會成全他?」 覺得不適合、不喜歡,所以想要斬斷婚姻分開,這在現今社會是很理所當然的價值觀。 但當『這個小孩』,他幾乎做出精神家暴的舉止,一方面卻又還是索求她的肉體。 弄到人家二次懷孕,再惡言相向,導致幼儀最後流產, 這已經不是迴避自己不愛的單純行為,而是確實傷害又矛盾的可笑了。 如果他只是不愛,於是冷處理迴避婚姻,或許還不會讓人那麼垢病吧。 喜歡志摩的文采,但在於感情處理上,他實在讓人難以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50.90
sitifan: 08/06 11:19
bll135: 08/15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