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kj21568 :野柳是屬於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 09/06 15:41
→ skj21568 :國家風景區應該也都是不能任意採集的......?! 09/06 15:42
→ pandanoei :我有問過營建署國家公園管理處^^ 野柳非屬國家公園 09/06 15:43
→ pandanoei :並不受到採集證的規範:) 09/06 15:44
推 corry08 :只有野生動物保護區跟國家公園不能採集... 09/06 15:44
→ phenil :其實沒有那樣簡單阿,你提的是學術標本採集要點 09/06 16:07
→ phenil :但實際上野採受的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規範 09/06 16:08
→ phenil :簡單來說 在保護區和國家公園外採集不一定要申請 09/06 16:09
→ phenil :學術研究採集證,但是某些行為及地區還是要有相關證 09/06 16:10
→ phenil :件,甚至是違法的歐...... 09/06 16:10
→ phenil :那也不是一堆人做沒被抓就是合法,就像是有人殺人或 09/06 16:11
→ phenil :是我們知道某位官員貪污但還沒被抓,我們也不能說這 09/06 16:12
→ phenil :些行為合法,有人做沒人抓和合法不合法是兩件事歐 09/06 16:13
不,您誤會我的意思了,我是針對如斯貓說一定要採集證,所以回關於採集證的部分,
且您表示的動物保育法,剛剛我也直接翻閱動保法,其中並未對魚撈相關做出明確規範,
僅動保法17條一項規定
(可供利用野生動物之管制)【相關罰則】第一項或第二項~§49
非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獵捕一般類之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野生動物,應
在地方主管機關所劃定之區域內為之,並應先向地方主管機關、受託機關或團體申請核發
許可證。
魚類並沒有明確表示於法條之內,顧詳讀後並致電相關單位洽詢,相關單位回附表示,若
採集對象為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野生動物,不管是否在保護區或國家公園區,
皆須要報請地方政府申請,但魚、蝦類水生動植物,若非保育類動植物,則非屬17條一項
管轄,故無須申請採集證喔:)
我並不是說大家都在做所以合法,我是有考證,且我亦不支持、不鼓勵野採,在文末我就
有講過了,謝謝:)
※ 編輯: pandanoei 來自: 220.134.178.91 (09/06 16:28)
→ phenil :其實路上亂拔天胡荽和採集動物單純以法規規範差很多 09/06 16:21
→ phenil :野生動物保育法把所有的野生動物都涵蓋進去,但植物 09/06 16:22
→ corry08 :只有明訂野生動物保護區與保育類野生動物不準獵補採 09/06 16:23
→ phenil :方面好像至今沒有完整的規範,除了文化資產保存法、 09/06 16:23
→ corry08 :集 其他地方僅限制不能炸電毒魚及使用陷阱而已 09/06 16:23
→ phenil :森林法這些法條中有零散提到,但並沒有對大部份植物 09/06 16:23
→ phenil :corry大大,就算你不用網具或陷阱你還是不能違反17和 09/06 16:32
→ phenil :20條歐 09/06 16:33
推 payton103075:漁業行為 就更複雜了 嘖嘖!! 09/06 16:33
→ pandanoei :phenl大 我的重點其實一直在採集證的說XD 09/06 16:33
→ phenil :其實魚類也有被規範,只是是在20條 09/06 16:34
→ phenil :是阿,但採集證不是只有學術研究的採集證阿,根據 09/06 16:34
→ phenil :施行細則,其實依17條和20條都要申請許可證,只是 09/06 16:36
→ phenil :就像我說的實行層面和違不違法有時不太相關,XD 09/06 16:37
→ pandanoei :所以野柳野柳風景處同仁有與相關單位報備即可,因為 09/06 16:38
→ pandanoei :我問過該單位,該單位說僅需報備無須採集證^^ 09/06 16:38
→ phenil :還有corry大大阿,你要我去看一下,我真的跑去看了 09/06 16:38
推 corry08 :可是17條就像原po說的 沒有寫到魚類 還是挺複雜的 09/06 16:39
→ phenil :但是我沒有看到你寫的文句誒,那兩個地方不能採補和 09/06 16:39
→ phenil :只有那兩個地方不能採補視差很多的 09/06 16:40
→ corry08 :我說的在第10跟第16條 09/06 16:40
→ phenil :對啊,報備就是種簡化形式,但是萬一有人告上去鬧大 09/06 16:41
→ phenil :因為你沒有法源依據,除非你得到那公務員的白底黑字 09/06 16:41
→ pandanoei :且野柳海洋世界隸屬 野柳地質公園 有以野柳地質公園 09/06 16:42
→ pandanoei :報備過,因應葉務行為應該是對該原PO來講是OK的 09/06 16:43
推 phenil :公文,不然還是會很麻煩的 09/06 16:43
→ phenil :10和16是在說保護區的設置和保育類動物的保護啦 09/06 16:43
噓 darklighter :我可不可以純噓一件事情,法律沒規定的事情就是對的 09/06 17:47
→ darklighter :嗎?難道所有事情都一定要法律講的明明確確才是對的 09/06 17:48
→ darklighter :而其他事情都是錯的?? 09/06 17:48
戲水,我的點是在並不強制規定需要採集證,
而不是法律沒規定不可以採野採,所以野採是正確的。
→ darklighter :我有看內文阿....只是....覺得還是不對~"~ 09/06 18:01
剛剛沒注意到是你 呆戲水=.=++
我會回這篇文最主要的是因為
: → Ruthcat :不管你在那裡,不管你是誰,為誰工作,為啥採集, 09/06 00:3
: → Ruthcat :沒有採集證,一切免談。採集證很難申請嗎?一點都不! 09/06 00:3
沒有採集證,一切免談?
我只是澄清這點,我再次表示亦不支持、不鼓勵野採。
※ 編輯: pandanoei 來自: 220.134.178.91 (09/06 18:04)
推 uowa :其實原po只是說"有人說一定要採集證"這件事情是錯誤 09/06 18:03
→ uowa :資訊而已 09/06 18:03
→ darklighter :好吧再說一次....(剛剛跑錯文章了)我主要是針對上面 09/06 18:10
→ darklighter :推文的兩位在噓,因為很多事情是要社會道德來規範... 09/06 18:10
→ darklighter :不是說法律沒有說就可以....爭執這麼多法律做甚麼 09/06 18:11
→ pandanoei :我懂 我懂XD 09/06 18:11
推 laio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我相信學法的都知道。 09/06 20:45
→ bikegod :讓社會道德來規範 無視法律??這不是走回頭路嗎?? 09/06 20:53
→ bikegod :法律如果不合理就需要修法 在沒修之前 09/06 20:54
→ bikegod :的確是法律說可以就可以 不行就不行 完全無誤阿 09/06 20:54
→ bikegod :我是覺得大家不用太情緒化 09/06 20:55
→ bikegod :一開始 表面看起來不合法也不合理 有人開砲 09/06 20:55
→ bikegod :有人跟進 一附打落水狗的樣子 讓人看了有點...... 09/06 20:56
→ bikegod :充滿情緒化 像本篇願意努力去求證的P大的人 09/06 20:57
→ bikegod :少之又少 現在人家求證完了 開始扯什麼道德..... 09/06 20:57
→ bikegod :在我看來只是找台階下 09/06 20:58
推 laio :樓上過度解釋我說得這句話,而且也跑題了 09/06 21:04
→ bikegod :痾 樓上L大是不是誤會了 我沒有針對您..... 09/06 21:06
→ bikegod :對於這幾篇文章整個事件 誰對誰錯 我不想也沒有能力 09/06 21:07
→ bikegod :去評論 只是看到很多人 自己不肯求證 09/06 21:07
→ bikegod :跟在別人後面"話燒" 感覺不是很好 09/06 21:08
→ bikegod :坦白說 我的確心中是有想著幾個人 打這些東西 09/06 21:09
→ bikegod :但絕對不是樓上L大 09/06 21:10
推 laio :誤會誤會…^^" 抱歉~ 09/06 21:14
→ darklighter :扯道德?咦?阿不就我?我怎麼都不覺得自己在找台階下 09/06 22:07
→ darklighter :我也才講幾句話而已....哪來需要找台階下囧> 09/06 22:07
→ darklighter :還是扯道德的另有他人?這個我就還沒有從推文中找到 09/06 22:09
→ darklighter :請B大講一下 09/06 22:09
推 tellmetruth :我啦 我啦 我講最多話 09/06 22:41
推 ispv7 :再扯下去就要變成討論積極依法行政和消極依法行政了 09/07 12:40
推 empyrean :基於個人十分喜愛釣魚來回一下phenil關於第20條..... 09/08 20:55
→ empyrean :1.17條條文並未名列魚類,這是屬於動保法的灰色地帶 09/08 20:56
→ empyrean :因為於都是歸漁業屬管的啦。(這是非常莫名其妙的事 09/08 20:56
→ empyrean :2.第20條規定的是指特定區域,就是像坪林那種地方 09/08 20:56
→ empyrean :有所謂封溪的地點才適用「主管機關劃定之垂釣區者」 09/08 20:57
→ empyrean :所以沒有管制的地區,也是不需要證件就能進行釣魚的 09/08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