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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個牽涉到古蹟、容積移轉、增建的問題 在台北市有些街廓 在其中的一個轉角可能座落著有名的古蹟或歷史建築 像是台灣鐵道部、監察院 其他都市也有類似這樣的都市涵構 像新竹市市政府對面的消防隊(還是警察局? 忘了) 以及台南市的台南州廳(現文資中心籌備處)及其對面的警察局 還有台中市市政府和市役所 這些古蹟或歷史建築的後面/背面都有一個街廓 我在想一件事情 當這些街廓或區域的都市計畫分區有所變更 是不是可以獲得更多的可開發的容積、樓地板面積 還有 如果這些古蹟的所有權人選擇保留這些古蹟 是不是也可以獲得容積獎勵 而這個容積獎勵可以直接用在原本的街廓裡作為增建用嗎 想問這些問題是因為目前在處理一個project 就是關於這種都市空間結構(轉角型建築的古蹟加上後面一片街廓)的增建和更新 我最想做的是台灣鐵道部那塊地 這是最符合我project主題的 因為他後面有一大片看起來像是舊宿舍的建築群 如果拆掉、重建 是不是可以選擇蓋成住商混合的型態 因為我對都市以及都市更新的法規沒什麼認識 想上來請教一下前輩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1.30.219.113
stratist:請查詢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03/23 00:17
serapht:詳細的法規名稱為"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03/23 01:32
liketits:基本上已被訂為古蹟應該就不能拆了吧? 03/23 13:42
liketits:因為訂為古蹟對於許多稅賦的計算方式便不同 03/23 13:43
stratist:有關古蹟的是「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而非二樓所稱 03/24 23:09
trainstation:謝謝諸位大大 我有去內政部營建署的網頁上下載了 03/25 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