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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前輩 關於公共工程履約期限的問題,以下例子僅為假設 因距離遙遠(例如高雄-宜蘭) 假如我6/20日需繳交細部設計書圖, 當然按照台灣的生態一定是6/20號才會寄出XD 我用郵局掛號郵戳為6/20(發文也是6/20) 但承辦收文日為6/26左右(無電話通知承辦說我已經寄出) 他就硬要凹他6/26才收到,說算我們逾期6天 這樣合理嗎? 有沒有相關解釋函另針對這種狀況的處理? 以前的老闆針對用郵寄掛號的公文日期非常在意,說有相關規定 但現在碰到這樣類似的問題,我找不到相關解式函令來因應。 還是真的就這樣,我們理虧呢? ※ 編輯: nsay 來自: 59.120.246.172 (06/19 15:36)
huyumei :請細翻勞務合約 所有的期程都會交代的很清楚 06/19 15:55
huyumei :我的經驗 遇到最後一天 都想辦法當天送達... 06/19 15:59
huyumei :隔天之後繳的話 會禮貌上先知會 有時候 會MAIL圖檔先 06/19 16:00
huyumei :文 若以郵寄方式寄出 日期沒有亂寫 是可以的~ 06/19 16:01
huyumei :公文函 一般件6天 速件4日 急件1日處理 他沒時間了.. 06/19 16:02
huyumei :只是讓對方為難到跳腳了 不理虧 但不貼心 XDDD 06/19 16:04
nsay :其實大部分也都是這樣處理 只是有時候竣工後會有些gy 06/19 16:16
nsay :承辦會想翻舊帳,純粹因為公文上少寫已電洽通知。 06/19 16:27
nsay :是想問說有沒有相關解釋函令針對這種事情釋疑。 06/19 16:28
nsay :無規範履約是指送達為準的狀況下,以公文郵戳日為準 06/19 16:30
huyumei :期程限制的問題 郵寄花了太多時間 就壓縮了處理時間 06/19 18:35
huyumei :尤其很多七天的 六天才寄達 只有一天能辦 06/19 18:36
ccrimson :規定歸規定,要這麼壓縮承辦,後面他就會給你小鞋 06/20 12:16
EatPeople :看來只能先電話通知,並且mail內文給承辦辦理。 06/21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