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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接到個農地需辦理解除套繪的案子 其狀況如下:總共 A、B、C土地,C土地要辦理解除套繪 A土地:原面積3000㎡,徵收後僅餘300㎡ 於70年興建農舍建築面積 98㎡、71年興建農舍建築面積99㎡(兩幢) B土地:面積2200㎡屬配合耕地 C土地:面積2500㎡屬配合耕地 你沒看錯,一宗農地有兩個農舍 經調閱當年申請資料,在農地使用證明文件上 有兩個條件 1、建築面積未達貳百平方公尺 2、十公里範圍內未毗鄰農業用地 由這些資料推理 在當年"臺灣省申請自用農舍補充注意事項"裡面 有一個"建築面積未達二百平方公尺"的條件,但有沒有其他條件未知 這條在近幾年農委會、營建署的相關解釋條例並沒有提到 本地建管認為因兩幢農舍的關係,A+B土地應>2*2500=5000㎡,C土地才可以解除套繪 在未查明法條精神前,C土地實在是很倒楣 我想針對這點提送釋疑,但網路上找不到"臺灣省申請自用農舍補充注意事項" 有沒有哪位先進,有這個注意事項的完整條文能提供參考,謝謝。 ----------------------------------------------------- 感謝板友協助,有找到[台灣省申請自用農舍補充注意事項]了 有趣的是,這個注意事項是86年發布的,其內容為1人1農舍、10公里範圍土地應納入 跟我的71年跟73年沒有適法相關性 有沒有人了解86年以前蓋農舍須參考哪個條例或規定呢? ※ 編輯: nsay (122.117.200.243), 08/05/2016 19:57:31 ※ 編輯: nsay (122.117.200.243), 08/05/2016 20:16:38
aynak : 沒遇過這種案子,這種的可以去函主管機關(營建署?) 08/10 01:23
aynak : 要求解釋嗎? 08/10 01:23
nsay : 現行法令是規定1人只有1棟農舍,找不到原法令的狀況 08/12 04:37
nsay : 沒辦法決定要不要釋疑 08/12 04:38
nsay : 感謝板友協助,有找到條例,但不是要討論的法條 09/18 02:36
※ 編輯: nsay (122.117.200.243), 09/18/2016 02: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