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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mOfValor 看板規範 v1.1 一. 總則 本看板為 Realm of Valor 傳說對決之討論區。 使用者應先詳閱本板規範,所有規範都以最新公佈為主。 二. 使用規範 於本板以任何形式發表之文章與簽名檔及推噓文註記,不得出現下列事項: A、水桶七天: 1.【簡體字,注音文,火星文】 標題/內文/推文/簽名檔嚴禁簡體字,少量注音文及火星文尚可接受。 2.【文章標題未使用官方正式名稱】本條板規為勸導向,由板主視情節處理。 文章標題若提到英雄、道具名稱,均需使用台服官方正式名稱。 3.【推廣不當遊戲行為】(若以過來者身分經驗談非倡導,提及此事則從寬處理) 提倡、教導、散播相關資訊,或以任何理由正當化從事不良遊戲行為之經驗 (相關行為包含但不限於掛網、送頭、遊戲內人身攻擊等) 4.【未經同意修改推文內容】 修改與刪除推文本身不觸犯板規,但須經原推文者同意。 5.【刻意誤導】 針對遊戲相關資訊、情報,刻意做出的錯誤引導行為,致使他人誤解或受害 誤導內容為可舉證之客觀資訊、非個人心得或經驗則成立 若為非故意行為,且於事後以任何方式更正資訊者,不予處分 B、水桶14天: 6.【關聯性薄弱或不適當之文章】 文章主題與遊戲或電競之關聯性薄弱,及其他任何不適發表之內容者。 7.【無可觀性之文章】 任何文章未滿正體中文30字、不具建設性、無可觀性,或其撰文態度有爭議者。 8.【洗板】 連續濫發文章、或推噓文內容中相似度高,以致於影響板面討論者。 -連續噓文:於一小時內,於同一篇噓文達四次(含四次)以上者。 初犯警告,累犯加計水桶。 警告次數為兩次,第三次不警告直接水桶 14 天。 若之前有因違反此條而被水桶紀錄,則再犯者不予警告,直接水桶並加計 7 天。 9.【交易文、廣告文】 發表任何非傳說對決遊戲或職業電競隊相關周邊產品之交易請求或內容宣傳者。 C、水桶 30 天,視情況退文。(文章自刪仍將追究) 10【引戰】 具有挑釁引戰問題的語氣與語意,或具造成板面秩序爭議之事實的發言行為。 捏造謠言,挑起事端,造成造成板面秩序爭議之事實者亦同。 11【吵架、挑釁謾罵、無的放矢、攻擊特定族群】 對個人或特定群體的人格、動機、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之冷嘲熱諷, 或言語攻擊行為(並非對於文章的評論)。 -吵架:兩造(或以上)皆有錯時謂之。 -挑釁謾罵:針對特定對象攻擊(明指使用者帳號或者影射)之情形。 (本項板規需由當事人提出申訴) -攻擊特定族群:批判特定族群時提不出合理理由時謂之。 (性別、種族、國籍、職業、學校、地域、宗教信仰、政治傾向等) -無的放矢:不指定特定對象或對象模稜兩可的攻擊言論。 D、水桶 60 天,並退文 (文章自刪仍將追究) 12【意圖散佈他人個人隱私資訊】 在推文、文章或連結中,未經本人允許,以任何隱喻或明說散佈、要求、提及、誘 騙他人可指示現實人身之特定個人私密資訊。 (本項板規需由當事人提出申訴) E、水桶 90 天至永久水桶,並退文 (文章自刪仍將追究) 13【鬧板】 經板主認定為情節重大之板面違規行為。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連續多次發言意圖藉機挑釁釣魚、反串等惡意行為。 以任何方式意圖提倡、散播或分享外掛,及相關使用心得。 14【分身帳號】 與本板水桶中帳號曾同時有相同IP並發、推文。 (本尊與分身接受同樣的懲罰,至本尊水桶期滿) 例: 帳號 A 於看板上被懲處 60 天水桶,於入桶第七天發現帳號 B (於同時間有相同IP) 於板上發文、推/噓文,則視 B 為 A 之分身帳號。 則帳號 B 將被懲處 60-7=53 天水桶,並於 A 出桶之日同時出桶。 其餘退文或劣文等比照帳號 A。 三. 發文標題格式 1.[閒聊] 所有相關傳說對決的閒談或討論使用之一般分類標題 2.[心得] 分享遊戲內容、技能、奧義配置等經驗心得所使用的標題。 3.[問題] 任何有關傳說對決問題所用之標題。 4.[情報] 用於國內外遊戲或其他相關主題訊息之一般分類標籤。 5.[招募] 宣傳傳說對決戰隊需求所用之標題。 6.[揪團] 專用於遊戲或相關活動揪團之特殊分類標籤。 揪團文特殊規範: 單一帳號於同一日期內,只能發布一篇揪團文 嚴禁自行刪除文章重發,將文章手動置底之行為 7.[實況] 分享傳說對決遊戲實況所用之標題。 8.[創作] 與遊戲相關之繪圖/ANSI、故事小說、影片等。 ◎ 其他非預設八大項之本板常見文章標籤 9.[救急] 急難救助文、ˋ緊急尋人文所用之特殊分類標籤。 四、禁止板友藉由舉辦活動而獲取金錢 1. 板上之活動發文需由 PTT 板友發文,不可為轉錄文章。 傳說對決官方活動不受轉錄限制 2. 板友舉辦與傳說對決板旨相關之活動、板聚並於板上發文宣傳時, 其內容應包含以下資訊: (1)活動主題、摘要介紹、進行方式 (2)基本資訊(時間、場地、人數等) (3)預計費用(場地或餐點費用、低消) 以上 (1).(2).(3) 項資訊需為公開資訊(如公告於官網、網頁或有其他聯絡管道可查詢 ) 3.主辦人經手收取之必要開銷,需附上款項開銷收據或發票,並於活動舉辦後七日內, 公開補充收據或發票圖片檔,以修文方式於原本張貼之活動宣傳文中。 4.若款項有零頭剩餘,不可超過主辦板友們(最多五人)的個人場地費或低銷, 超過金額一律需退還(可扣除轉帳費用)。 <舉例> 30 人之比賽活動,每人收取活動費 300 元,共獲得 300 * 30 = 9000元 其中場地費(或低消)每人 150 元,共花費 150 * 30 = 4500 元(需有收據) 器材、飲食相關花費 1500 元 (需有發票或收據) 剩餘金額為 3000 元 主辦活動工作人員為 6 人,最多退款金額可扣掉其中5人場地費 150 * 5 = 750 元 退款給每位板友金額為:(3000-750)/30 = 75 元 主辦板友退款帳號為郵局帳號 若提供退款之板友帳號亦為郵局帳號,則需退款 75 元 若提供退款之板友帳號為銀行帳號,則需退款 (75-15) ATM轉帳手續費= 60 元 5. 板主僅審核活動宣傳文章是否合於版規,以及結束後有無公開收據、說明必要開銷使 用項目,並不對活動內容本身背書,如有疑慮請洽主辦方。 九十九. 其他 板規所未臻規範,但可能引起板友疑慮及爭議之文章及推文, 板主得以專案處理之方式控管宣導之,必要時會即時公告作緊急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21.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almOfValor/M.1486232617.A.12F.html
a2603: push 02/07 16:27
Ryan7522: push 02/08 09:02
新增永久水桶項目 刪文仍須追究
gghost1002: 建議 #1PBlj-Vf (RealmOfValor) 直接更新至此板規 06/08 11:45
gghost1002: 上述文章取消置底以保持板面整潔 板規更動歷程於精華 06/08 11:46
gghost1002: 備份紀錄 06/08 11:46
依據 文章代碼(AID): #1PBlj-Vf (RealmOfValor) 新增涉及消費之店家與活動發文規定,並已於 2017.06.02 00:00AM 開始實施。 合併公告文章於板規文中。 2017.07.03 依據 #1PMUn-s0 (RealmOfValor) [公告] 連續噓文板規修改意向調查 結果 修改板規 B-8。 各選項票數: 得票數 百分比 1. 維持原樣不做修改: 6 14.64 % 2. 修改為警告: 0 0 % 3. 初犯警告,累犯加計水桶: 24 58.53 % 4. 完全廢除此條款: 11 26.83 % 原板規 V1.00: 8.【洗板】 連續濫發文章、或推噓文內容中相似度高,以致於影響板面討論者。 -連續噓文:於一小時內,噓文達三次以上者。 修改後板規: 8.【洗板】 連續濫發文章、或推噓文內容中相似度高,以致於影響板面討論者。 -連續噓文:於一小時內,於同一篇噓文達四次(含四次)以上者。 初犯警告,累犯加計水桶。 警告次數為兩次,第三次不警告直接水桶 14 天。 若之前有因違反此條而被水桶紀錄,則再犯者不予警告,直接水桶並加計 7 天。 生效日期:2017.07.10 00:00 AM 板規進版本號至 V1.1 2017.07.09 ※ 編輯: ceaserman (61.221.50.94), 07/10/2017 09:53:33
windwang: 根本超級卡,講了還被說「你就是坦」,有夠低能= = 10/13 08:33
aaa95366632: https://i.imgur.com/vkRiqOF.jpg 謝謝各位大大 12/15 14:13
aaa95366632: 的建議 改變了一下配裝 我終於終止連敗 小弟在這感 12/15 14:13
aaa95366632: 謝各位大大 12/15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