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cB (0123456789)
看板E-chen
標題Re: [拍賣] 林依晨 . 鄭元暢 立可拍簽名照 (電視劇 …
時間Tue Jun 30 04:07:06 2009
我只是閒聊而已 ...
畢竟跟錢有關的很容易戰起來 ...
我也沒有要挑戰板主什麼的..
※ 引述《QuakerH (桂格)》之銘言:
: 不知道這邊能不能廣告,如果不行我再自D囉
: 這些都是親筆簽名的立可拍
: 有興趣的可以參考看看喔~
: PS:偶像雜誌編輯給我的,貨真價實囉
: 謝謝~
: 推 et90272:我先推啦~~
: → peggy0705:請在賣出或三天後自D,否則歸為劣文噢,請自己注意一下^^
我是覺得賣出後 D 掉似乎沒意思
賣出後, 原本的拍賣頁就變成分享有趣的照片了
張貼三天 ... 跟張貼十天 ...
我是覺得意思差不多啦
如果不能存在的話, 應該就不要存在
如果覺得允許買賣的話, 那就存在吧
畢竟在依晨板貼一天跟貼二天應該沒什麼差別
新文章沒那麼多 ...
我自己覺得有點疑問的是"競標"
為什麼要競標..因為賣家不知道價值..或者是認定很有價值
想賣高價就需要宣傳
而賣家也擺明說來這個板貼是"廣告"
不是因為可能對依晨沒興趣了..轉手賣給願意收藏的人
賣家就是想賺錢 而且想賺很大 因為一般商人還會訂定價
: 謝謝提醒喔~我會注意的~~那我7月3.4日會移除~~謝謝
7/3,4 似乎不叫三天後 ...
: → za527:第三張 江直樹愛袁湘琴 哈哈 好懷念阿..
: 推 maedchen:而且還畫箭頭..哈..不知是誰寫的厚....
: 上面的字都是他們自己寫的喔~~也就是說"直樹"是鄭元暢寫的,
: 愛湘琴是林依晨寫的~總不可能我們工作人員在上面自己加吧XDDDD
你應該不是雜誌社的吧 ...
我是覺得雜誌社把"好康的"收藏起來 ...
不如好好想想看怎麼"用好康的"吸引大家買雜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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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49.33
※ 編輯: GcB 來自: 59.105.27.110 (06/30 04:42)
推 wltmiss:依晨畫的那個愛心和她現在簽名畫的愛心蠻像 都會發光XDDDD 07/01 01:03
→ wltmiss:很可愛 07/01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