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rokenleg:結尾XD掉了XD 11/15 15:42
推 bkpikachu:哈哈 前面是為了買MP3而鋪梗嗎?XDDDD 11/15 15:50
※ 編輯: DOGBOY 來自: 123.193.75.84 (11/15 15:52)
推 avene76:會跟你一樣,沒想那麼多的放他走,然後就給他粉~後~悔~ 11/15 18:17
→ avene76:下次看到他多瞪兩眼!! XD 11/15 18:18
→ kaze09:DOG大是個有趣的人...結果只是為了敗MP3嗎?XD 11/15 19:22
→ kaze09:我得根據客觀情狀來採用刑罰...(這是私刑XD~)就是要不要 11/15 19:23
→ kaze09:舉發他~其實如果好腳好手~我想我應該會舉發他~雖然會顧慮到 11/15 19:24
→ kaze09:他未來人生~可是我覺得比那些因為絕境而偷東西的人罪行更重 11/15 19:25
→ ilmore75:我也是遇到狀況會瞬間冷靜的人= =+ 11/15 19:31
→ DOGBOY:吼嘎嘎嘎嘎嘎~買MP3是額外的!!!!!= =# 11/15 22:39
→ DOGBOY:我自己一個人其實沒辦法治服一個男生耶~也無法扭送警局 11/15 22:45
→ kaze09:難道...DOG大...妳是女生?我想說,你看起來很像男生耶! 11/15 23:53
→ kaze09:從上次亂亂文~我就覺得這麼幼稚應該是男生才對!女生很少吧 11/15 23:55
→ DOGBOY:男生也不一定有辦法一個人幹掉一個男生吧...... 11/16 00:05
→ kaze09:不是很簡單的往要害攻擊就好?電影都這樣演的呀! 11/16 00:16
→ kaze09:至於我覺得還是不應該這樣做~有可能構成刑法的重傷喔! 11/16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