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ffytaur:別被唬了,請查關鍵字"勞基法/離職",依年資提離職 03/08 08:47
→ miffytaur:假設年資三年=30天前提離職,口頭/文書/mail都一併送 03/08 08:47
→ miffytaur:勞基法規定是不能強制留人(除非你自願) 記得找人交接 03/08 08:48
→ miffytaur:未滿一年的話就是10天前囉!要走之前記得留勞健保 03/08 08:50
→ miffytaur:留意勞健保是否有更動 03/08 08:50
推 tsukasa22:人身攻擊記得錄音存證 FB也可以存檔 03/08 09:26
→ tsukasa22:時間一到就走人 不用客氣 帶新人不是你該做的 03/08 09:27
推 bmthu:只要預告就可以開始算時間了,不用管他.可以直接嗆明. 03/08 09:47
→ bmthu:時間到就走,不管他找不找的到人. 03/08 09:48
推 bule26:離職信~只要有紙本證據 就可以提告 關於FB的證據也都一起 03/08 10:28
→ bule26:抓圖列印存下 當作毀謗的證據! 03/08 10:28
→ bule26:離職信記得壓日期 就是用來算提離職到可離職的日期用! 03/08 10:29
→ vikichou:謝謝你們= = 可是我沒錄音...他們也沒指名道姓... 03/08 15:41
→ vikichou:搞不好還來說你對號入座@@~~是沒有想要搞的這麼複雜 03/08 15:41
→ vikichou:很多話都是懶的說~因為浪費時間!跟他們說話就像浪費生命 03/08 15:42
→ vikichou:只是= = 我也告知了!!老闆還用家裡寵物過世~然後跟我說 03/08 15:42
→ vikichou:他知道我要說什麼~但他現在還不想聽@@ 03/08 15:43
→ vikichou:然後我時間到要走人還要遭到這種莫名的!!!!吼吼吼 03/08 15:44
→ darthmoon:勞基法只對勞工 對資方來說只是參考 鬧大也只是罰錢 03/08 20:29
推 chibitsuyo:也是遇到瞎老闆啊~~同事們都很好... 03/08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