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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jgg0209 (............)》之銘言: : 我是大學畢業,目前還沒有一個同學是跟我一樣23走的都是22 : 我有去問人事,他的計算方式超怪的,說什麼破月就多加一天, : 所以只要扣30天軍訓的往回推一定會跨到另一個月,然後他就無條件 +1 天 : 聽到整個不知道這是哪門子的算法@@ : 他還說整個單位他都這樣算,要我幹麻跟他計較這一天~~冏~~一天也很多ㄚ : 所以我才想要找出相關規定請他改一下,不然人令都發了我想他是不會輕易更改的 : 96-1人事士,看在同梯的份上可以救救我嗎,先謝過了 : ※ 引述《wattlin (星狐)》之銘言: : : 如果是大學畢業96-1是6/22領 : : 如果是五專畢業是會慢個一兩天沒錯 : : 96-1人事士 附上兵役法和兵役施行法 兵役法:http://www.101lge.idv.tw/3data/t9.htm 兵役施行法:http://civ.tainan.gov.tw/department6-2.htm 你的問題我想分成2個部份來弄 扣軍訓的法條 兵役法第十六條: 常備兵役之區分如下: 一、現役:以徵兵及齡男子,經徵兵檢查合格於除役前,徵集入營服之, 為期一年十個月,期滿退伍。 二、後備役:以現役期滿退伍者服之,至屆滿四十歲除役時止。 前項所定役期,凡於學校授畢之軍訓課程得以八堂課折算一日折減之。 兵役施行法第五十二條: 兵役法第十六條第二項所定得折算役期之學校軍訓課程, 指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本法修正施行時仍在營及以後徵集服義務役之軍官、 士官、常備兵及替代役役男, 曾於高級中等(含高職)以上學校修習且成績合格之軍訓課程。 前項役期折算方式,由國防部會同教育部依各級學校之授課內容及軍事需要訂定之。 但合計不得逾三十日 本法修正施行後得折算役期之學校軍訓課程,亦不得逾三十日, 其實施、管理、作業、考核辦法,由教育部會同國防部、內政部定之。 順便補上軍訓折抵的作業說明 http://www.ssvs.tp.edu.tw/tw/Administrator/military/docs/military_law02.html 提前退伍的法條: 兵役法第十八條: 常備兵現役在營期間,在平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國防軍事無妨礙時,得提前退伍: 一、員額過剩時。 二、完成兵科教育者。 三、入營前曾修得相當於軍職專長之學能者。 四、家庭發生重大變故,須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 由兵役法第十六條看起: 修完軍訓之後,當兵的役期應該是1年十個月 - 30天 所以正確來說役期應該是"1年10個月-30天" 再看兵役法第十八條: 現在的命令是提前退伍十個月 所以計算的時候 1. 往後推1年十個月 2. 減30天(以天計) 3. 減10個月(以月計) 算一算很明顯的應該是6/23零時生效 -- p.s 我不是法律專長的人 不過以前玩社團的時候有研究了一下法律的東西 而且我想我的推論是有邏輯性的 都是依據法條上面寫的東西下去解釋 這樣應該足以說服參一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57.66
FRAXIS:如果多當一天 軍隊要付3000元薪水 這也是規定嗎? 05/25 08:25
littlegreen:一天3000元...什麼時候有那麼高的薪水啦? 05/25 09:04
ILzi:1樓的意思應該是指明明退伍時間已經到了..卻又被多凹一天 05/25 14:02
ILzi:這個好像是用工作獎金之類的下去算..所以一天3000 05/25 14:02
terryandj:其實今年應該都還要再早一點退伍的...二月多了一天.... 05/26 23:13
jjgg0209:謝謝你:D 我想這樣他應該會想辦法更正的 05/27 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