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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lan (開心積極面對每天~)》之銘言: : ※ 引述《carrefour (啊如)》之銘言: : : 基本上我覺得應該是生活工廠的精油的問題 : : 我之前用的精油都是從朋友從國外帶回來的精油 : : 只要一兩滴~香味就很夠了~ : : 上禮拜因為生活工廠在特價~為了湊滿額~所以帶了一罐葡萄柚的精油回家~ : : 神奇的事情於是發生了~ : : 使用的方法和之前用的精油都一樣~ : : 但是生活工廠的精油一滴到水中~就會在水面上渲開... : : 我以前用過的精油都不會這樣渲開的... : : 再加熱一下下...就會跟你一樣有火山爆發的現象發生~ : : 我第一次看到還不肯相信~ : : 把薰香燭臺再洗得乾乾淨淨~再重試了兩三次... : : 情況還是一樣~狂噴~ : : 那罐精油就被我扔在角落不敢用了~ : 嗚嗚..我一時不察... : 我的印表機被他激噴的亂七八糟的燙傷.... : 我想問的是..所以真的是生活工廠的精油品質不太好齁?? : 我也覺得點起來沒有以前別的精油味道容易出來 : =_= : 唉...... 薰香精油禁點火 容量不逾475毫升 【記者黃靜宜/報導】 兩公升大包裝薰香精油、附有點火裝置的薰香精油即將從市場消失! 衛生署最近公告「薰香精油產品安全規範」草案,禁止薰香精油點火 使用、限制薰香瓶容量在475毫升以下,且須有安全瓶蓋、防溢漏等 安全設計,否則可依消保法、公平交易法等相關法律處罰。 去年底引起社會大眾關注的薰香精油爆炸事件,至今仍時有所聞, 不久前一處民宅火警就疑似與精油使用不慎有關。衛生署藥政處科 長戴雪詠解釋,未來在「薰香精油產品安全規範」下,含醇量超過 20%的薰香精油不能點火使用,含醇量在20%以下者也無法點燃, 這類精油爆炸傷人事件可望大為減少。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衛生署未曾核准任何一種薰香精油具醫療效能, 薰香精油屬於一般商品,因此,經消保會開會決議,未來主管單位將 轉到經濟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將邀集34家精油業者說明相關規定。 根據安全規範,薰香精油僅供環境芳香用,若宣稱醫療效能可依藥事 法處6到30萬元罰鍰。此外,目前不少精油的補充瓶容量多達兩公升, 民眾每次使用前必須倒一些到精油瓶中,很容易洩漏出來,一點火就可 能引發氣爆,甚至引燃到旁邊的補充瓶。因此,衛生署規定含醇量超過 20%的薰香精油包裝瓶及補充瓶容量限制在475ml以下,且須有安全瓶蓋、 防止溢漏等安全設計。 另外,薰香裝置也應有安全設計,讓薰香精油操作更為簡單安全,最好像 電蚊香一樣插電即可使用。標準檢驗局將與業者開會討論確切的做法。 衛生署去年底對薰香精油下「禁火令」後,已有業者改以無火薰香燃點器、 甚至吹風機等方式薰香,對此,標檢局表示,只要使用方式不點火,不算違法。 另外,薰香精油也必須標示「吸入過量醇類有害健康」、「不得儲存於密閉、 強光、高溫等場所」、「容器務必緊閉」等警語,含醇量達20%以上者還必須 標示「本品無點火裝置」、「不可以點火方式使用」、「遠離火源、禁菸」、 「補充薰香精油液時,應遠離火源」。 衛生署提醒,含醇類薰香精油若直接接觸眼睛會造成嚴重刺激,吸入蒸氣能導致打 盹及昏睡,大量吸入蒸氣可能造成顏面潮紅、頭痛、頭暈、精神抑鬱、惡心、 嘔吐等,大量暴露會造成意識喪失及死亡。 【2004/04/23 民生報】 @ http://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63.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