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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psilon (我是EPS)》之銘言: : 這是今天(美國時間6月29日)看到報紙上的頭條. : 報紙是夏威夷某日文日報引述來自佛州的報導 : 大意是,Tempa為了削減開支,有可能釋出(日文是寫"解雇危險性高")野茂. : 而且,不是因為野茂投不好,他投越好,被解雇的機率越高. 剛剛想了一下 想到一些事情: 是解僱還是交易??? 這兩個詞意義差很多喔 MLB球隊可以在球員無違約違法情形下 在合約未滿前 解僱球員嗎??? 應該不行吧 這樣不就是球團(資方)毀約??? 就算魔鬼魚有意釋出野茂 也應該是拿他去"交易" 而不是"解僱" 我覺得魔鬼魚是否要釋出野茂 就要看魔鬼魚是否有意 拿野茂跟別隊交易球員 且確有別隊願意接受此一球員交易案 (這也不是完全不可能 98年季中 野茂被道奇交易到大都會時 他當時的成績是:2勝7敗 ERA5.05 也沒有很好 但不論原因為何 大都會最後仍接受 他本季至今的成績是:5勝6敗 ERA6.29) : 這是因為野茂的合約中,在原有的0.8M薪水以外,尚有0.7M的200局獎金. : 野茂已投88局了,雖然投不好,但也沒傷,撐過200局不是不可能, : tempa為了躲過這個獎金,打算先請他走. : 很匪夷所思的新聞,不知道是不是這個日文小報在唬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41.244 ※ 編輯: AGZ 來自: 210.240.41.244 (06/29 23:20)
greengreen42:可以毀約釋出吧 只是有penalty218.162.202.173 06/30
Epsilon:我只能部份看懂日文,那篇報導,主要用的是"解雇"128.171.163.167 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