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nzdevour (吞食)》之銘言:
: 我說上面那兩種推論都是錯的,都是著眼於客觀證據的不足。
: 神存在與神不存在都要客觀證據,
: 並不是說現在能找到的神的客觀存在證據不足,神不存在就自動得證。
: 也不是說現在找不到神客觀不存在的證據,神存在就自動得證。
: 我跟基督徒與無神論者要的,都是"客觀證據"。這裡面沒有你說的標準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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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你也認同看待這兩種"客觀證據"應該要標準一致吧...
: : 我比較想知道,你個人認為的"神不存在的客觀證據”指的是哪些
: : 存在的客觀條件比較好想,最極端的比如說某一天上帝以形體現身了...
: : 把聖經裡面故事再全部演一次
: : 不存在的證據,目前我只想得到比如說有一個外星人時光旅行來到地球
: : 能夠證明他就是人們認為的耶穌...等等
由你以下的回答, 我認為
雖然你並沒有正面回答你認為"什麼是神存在或不存在的客觀證據"
不過我私下解讀
對於我以上兩個舉例,你認為都不算是客觀證據
因為既然你認為"神不存在"是沒辦法在人的認知限度內客觀得證的
並且你也認同"神存在或者不存在的客觀證據"應該是標準一致的
那麼所謂"神存在"這個假設也應該是沒辦法在人的認知限度內客觀得證的
(如果不是如此, 那麼標準就有差異了.....)
也就是,無論是"神存在的客觀證據"...或是"神不存在的客觀證據"
都是不存在的東西..至少在人的認知裡,是無法成立的
對於這個回答,我仍然有兩點意見:
1.如果你認為關於神存在或不存在的所謂"客觀證據"都是無法達成的東西...
那麼你質疑無神論者或信徒的標準, 何必要有這兩個限制呢??
換句話說, 你先提了一個很了不得的標準,但是當問到那標準究竟是什麼
你卻又說..其實你認為這根本達不到....不矛盾嗎
2.在質疑上帝存不存在之前, 你就已經假設上帝無法被規範
若是這樣假設為先, 那麼上帝存不存在便已經不是重點
因為在你這樣認定前, 你就已經先相信有這樣一個性質的上帝存在
若是我們都已經接受你這個設定, 再去想盡辦法要驗證上帝存不存在...有意義嗎??
譬如我先假設了一個現象 : 人是聽不到植物在講話的
那麼...今天我又提出一個問題...植物究竟會不會講話...
我們不該把腦力浪費在這些問題上 :
既然聽不到,要怎樣測量到他的講話的頻率..才能證明他會不會講話??...等等
而是應該先察覺到"人聽不到植物在講話"這個假設下
就已經包含了"植物會講話"這個前提....不是嗎??
: 其實呢,我前面區分過神的概念和一般事物概念的不同。
: 我們要證明一件事物不存在,首先要做的就是確定它的範圍與限制,
: 論證"神不存在"的困難,在於"神"沒有範圍也沒有限制,
: 所以"神不存在"在人類認知限度內是不可能客觀得證的。
: 我要指出的就是,無神論和教徒一樣,都"相信"著目前無法客觀得證的命題。
: : ^^^^^^^^
無論你承不承認,自己已經先認定有這個一個性質的上帝存在
並且說你不算什麼信徒,只是個不可知論者
我想說的是....
關於"神不存在"的反駁, 多半就是在"神是一個無法被規範的概念"這架構下進行的
原因無他...因為那很容易...
只要一直說"你怎麼知道,若神是無法被規範被理解的,你永遠也無法..#%@."...就好了
而關於"神存在"的反駁,若是仍然必須在"神是無法被理解被規範"這個假設下
也終將一無所獲...因為他已經先假設了這種性質的神存在了
又要如何反駁他的存在呢??
講白點, 這種假設只是一個邏輯圈套
而多半真正的不可知論者, 會對於各種"神的性質和概念"保持質疑和變通
對於"超然存在於人的理解之外"這樣的神究竟存在與否,也不會持任一種全盤接受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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