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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引述《daze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之銘言: : : 科學取代愛人的原則? : : 也許不行吧... : 心理學 算不算科學? : 心理學 有研究人類關於愛的情感問題 我同意心理學算科學 我也同意心理學有研究人類關於愛的情感問題... 不過其實那是偷換概念... (其實被換了好幾次...well...) 心理學研究有關愛的情感問題... 從來也不能得到人不應該愛人這種結論... 但是話說回來,一開始要舉出宗教原則時舉愛人的原則就已經被換過一次了... 而要用科學取代愛人的原則本身就是件奇怪的事... : : 但是愛人並不是宗教的原則呀? : : 孔子也說愛人,你信奉孔子嗎? : : 至少我不信奉孔子,但是我認為孔子說要愛人是很有道理的。 : 錯誤 一點道理也沒有 : 孔子愛人 是愛給君王看的 愛給別人看 : 才訂出那些禮節儀式 : 試想如果你愛你的兒子 : 你會期待兒子為你守孝三年嗎? 我覺得你的說法是捨本逐末... 孔子的中心思想是仁... 為了達到仁... 所以才要守禮... 苟能達到仁... 變禮亦無妨... 所謂有經有權... 孔子重視禮,何也? 蓋禮的建立不易,若禮輕易罷廢,則再建不易 比如民國初年打倒孔家店,把舊的東西打倒了,可是又不能建立新的東西,這時就亂了 子曰:「賜也,爾愛其羊,吾愛其禮。」 沒有了禮的形式,則禮的實質也就亡了,仁愛恭敬之心也漸漸亡失掉 因此即使禮只剩形式,也比沒有禮好。 說到守孝三年... 1.這禮不是孔子定的,而是周公制禮作樂的結果 2.陽貨第十七第十九章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穀既沒 ,新穀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汝安乎?」曰︰「安 !」「汝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 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 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雖然孔子認為宰予不仁,然而他也說了「汝安,則為之!」 孔子希望守三年之喪,豈是要守給人看的呢? 亦有經權之說 《孟子‧離叟上》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孟子曰:「禮也。」曰「嫂溺援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權也。」 《春秋公羊傳 恒公十一年》 「秋七月,葬鄭莊公。 九月,宋人執鄭祭仲。祭仲者何?鄭相也。何以不名?賢也。何 賢乎祭仲?以為知權也。其為知權奈何?古者鄭國處于留。先鄭伯有善於鄶公者,通乎夫 人以取其國,而遷鄭焉,而野留。莊公死已葬,祭仲將往省於留,塗出於宋,宋人執之。 謂之曰:「為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從其言,則君必死、國必亡。從其言,則君可以 生易死,國可以存易亡。少遼緩之,則突可以故出,而忽可以故反,是不可得則病,然後 有鄭國。古人之有權者,祭仲之權是也。權者何?權者反於經,然後有善者也。權之所設 ,舍死亡無所設。行權有道,自貶損以行權,不害人以行權,殺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 君子不為也。 」 權者何?權者反於經,然後有善者也。 又如<<孔子家語卷第五>> 孔子适衛,路出于蒲,會公叔氏以蒲叛衛而止之.孔子弟子有公良儒者,為人賢長有勇力 ,以私車五乘從夫子行,喟然曰:“昔吾從夫子遇難于匡,又伐樹于宋,今遇困于此,命 也夫,与其見夫子仍遇于難,宁我斗死.”挺劍而合眾,將与之戰.蒲人懼,曰:“苟無 适衛,吾則出子以盟.”孔子而出之東門,孔子遂适衛.子貢曰:“盟可負乎?”孔子曰 :“要我以盟,非義也.” -- 子禽問於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 子貢曰:「夫子以得之。 夫子之求之也,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5.41 ※ 編輯: daze 來自: 140.112.245.41 (06/13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