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saiHN (小鬼)》之銘言:
: 我個人的想法是把道德當成社會契約的結果。
: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期望,而人類也有許多共同的期望,為滿足這些期望而建立的約定便是
: 社會契約。例如大部分的人都不希望被殺害,因此彼此有了不殺人的約定。我把道德當成
: 是社會契約演化後的結果,許許多多的期望產生了約定,而後被團體遵守而成習慣,最後
: 成為所謂的道德。這種道德並非絕對正確的存在,每個人都可以思索所謂的道德其目的為
: 何、是否符合自己的期望而決定是否遵守。
: 社會契約演化到現在,已經不是條列式的約定,而是隱含在法律、道德之下。我在思考決
: 定自己行動的時候,會在這既定的架構(法律、普世道德)下去思考。例如偷竊這行為是
: 不道德的,一開始的目的可能是要保有私人財產因此建立了不隨意拿取別人物品的契約,
: 但我在思考的時候卻是建立在既定的架構下。偷竊可能會讓我坐牢、被其他人看不起等等
: ,我不願意接受偷竊的結果,所以選擇不偷竊。
你說偷竊是不道德的,因為會帶來不可欲的結果。
如果一個人確定在某個情況下偷竊絕對不會被抓到,
不會受到任何自然的或超自然的制裁,
並且被竊物對失主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
那麼他(在道德的觀點下)可不可以偷竊呢?
如果答案還是不可以,
那麼理由是什麼呢?
: : 1.道德是必要的嗎?
: : (也就是說,人是否需要遵守道德要求或具備某些德性?理由為何?)
: 一切都和目的有關。我們必須先釐清目的,才能知道某些規範是否是必要的。對我來說,
: 道德存在是對我有利的,我會希望道德存在。在目前普世的道德之下,我可以降低被他人
: 殺害的擔心,私有財產可以有較高的保障、、、因為我和大部分的人有著相同的期望(免
: 除生命危險、排除恐懼擔憂等等),因此這大多數人的道德(約定)是我希望大家遵守的
: 。
坦白說,你所說的個人期望,
似乎「法律」就可以滿足了呢....
所以,你覺得在法律之外的還有道德可言嗎?
: : 3.關於人必須遵守的道德要求或必須具備的德性(如果認為有的話),
: : 到底其核心是什麼?
: : 也就是說,道德上的好壞對錯應該按照什麼樣的標準來判斷?
: 對個人來講,依照他的目的與期望來判斷。當一個道德標準是可以滿足自己的期望的時候
: ,便是個好的道德標準。當你不希望被殺害的時候,不殺人這個標準便是好的。
如果一個人擁有至高的權力可以確保自己安全無虞,
那麼對他來說,還有任何需要顧慮他人的道德理由嗎?
: : 4.你認為無神論者同樣也可以認同一套鼓勵「盡可能善待他人(包括有神論者)」,
: : 並且「盡可能饒恕他人」的道德觀嗎?
: : 不管答案是「是」或「否」,到底理由何在呢?
: 可以呀,雖然我無法根究每一條道德規範的背後目的,但我可以根據既有的架構去決定我
: 的行為。善待他人可以讓我贏取他人的感謝與尊重,讓我獲得正面的情緒,因此我願意善
: 待他人。欺負弱小可能遭致報復,也會遭受其他人鄙棄敵視的眼光,因此我不去欺負弱小
: 。
並不是每個「不饒恕他人」的行為,
都會導致報復或他人鄙棄敵視的眼光。
(以校園霸凌事件為例,
你對弱小者的同情反而更有可能對你不利....)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
你覺得還有理由要善待或饒恕他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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