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theis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nein718 (水母狂大隊, 出動~~)》之銘言: : ※ 引述《Palasopikov (null)》之銘言: : :  首先 我對道德的基本定義: : :  "人對於自身或他人行為的價值判斷,此判斷完全不涉及自身利益且能對一件行為, : :   產生至少包含[對錯]或[較好與較壞]兩種觀感之一。" : 我可以同意道德「主要關注的並不是自身的利益」, : 或者「遵守道德有時會凌駕對自身利益的追求」。 : 不過「完全不涉及自身利益」這句話可能說得太強了.... : 若是真的跟人的需求或利益無關, : 那麼人為何還要遵守道德? 我仔細想了一下 確實該改成"主要關注的不是自身的利益" 謝謝指教 : :   依上述定義,我認為每個人依循每個人自己的道德是必要的 : :   因為: : :   1.若無道德,群體內每個人只能用自身最大利益決定行為,對整體發展不利 : : (有待討論) : 不可否認的,許多人關切「整體發展」的理由, : 主要是因為這對自身處境有利。 : (許多版友都提到「合作」或「契約」的觀念, :  這或許可以充當佐證。) : 那麼一個並不考量「自身利益」, : 或者在判斷行為上「完全不涉及自身利益」的道德行為者, : 為何會關切道德對「整體發展」是否有利呢? : 理由何在? 我用的理由是我自私的理由:) 有點複雜 因為我認為: 全人類整體的發展,在不以強迫個體蒙受損失的情況下,是好的 而全人類都沒有道德 相較全人類有道德 我目前認為前者是"整體無利益 受壓迫的個體也增加" 的一種狀況 當然 一定可以找到特例是有些人受"群體道德"所壓迫 這也是我苦擾的 但假如要我只面臨這個判斷 我會選擇全人類"都有道德" 至於我為什麼認為"全體發展且減少個體受壓迫"是好的 追根究底還是我的生物性(以及人的思考能力) 所以"完全不涉及自身利益"不妥 : : 2.更容易造成不公義現象(壓迫弱勢),這違反了我自己以及大多數人的道德準則。 : 所以你認為「公平」或「公義」是道德主要的關注焦點嗎? 就我目前的道德判斷來看 是的 而且我認為 一個人若不追求公平與公義 除非那個人能很坦然的面對弱肉強食的世界並超然判斷自己時覺得合理 否則我會認為不道德 所以公平公義算是我的道德主要專注焦點 : :   我覺得這邊講我自己的道德好了 : :   因為我不知道大家應不應該遵守我的道德準則 : :   我判斷一個人或事情有沒有道德的依據如下: : :   任何一個A所做的行為,假設A化身為一個全知的第三者,對A自身行為的道德評價。 : :   而且這個判斷是"完全超脫"A本身的  : :   (有點類似監考官改考卷 "看不到"考生姓名的狀況) : : 越能符合這種對自己的評價行事,越道德。(或反之) : : 依此觀點 他人 甚至自己都無法準確的評斷自己的行為道不道德(好吊詭呀) : : 因為人無法當全知的第三者,人無法超脫自己看自己。 : 雖然我認同道德判斷在某個意義上應當是「超然的」, : 不過我覺得這裡最需要說清楚的, : 就是在道德判斷上為何要借助於一個「全知的第三者」。 : 就你提的監考官的例子來看, : 你主張道德判斷應當要涉及對自身利益的迴避。 : 然而這一點其實並不需要假定一個「全知的第三者」, 想一想用"全知"好像不大對 不過我想強調的是 只有在自己能看穿行為的前因"後果" (譬如造成多少人受損及多少人幸福) 對自己的價值判斷才會是準確的 所以我認為道德要不斷的靠思考及對週遭的了解 否則會做出自以為正確卻無形害人的事 我並不認為 "自己覺得對的事就是對的" 但問題是 人根本不可能辦得到呀... 所以我很困擾 自己根本也很難以下定論自己哪個行為道不道德 但有個努力的方向 : 因為不管是訴諸行為的「可普遍化性」(每個人在相同處境下都可以從事同樣的行為), : 或者借助John Rawls對「無知之幕」的設想(你並不知道你是誰), : 都可以避免行為者只從自身利益的觀點去判斷行為。 我很好奇"無知之幕"的詳細設想 我有時間找來看一下 :    : :   所以(或說因為)我認為 一個明知故犯的人  : :   比一個完全沒有人性而不擇手段的人還來的糟糕 : :   因為在我的道德準則判斷下 : :   後者只是值得可憐 因為他沒有同理心來做這種反省 但他沒有違背自己的心 : :   (到頭來 我還是在用我的好惡決定我的道德準則) : ^^^^^^^^^^^^^^^^^^^^^^^^^^^^^^^^^^^^^^^^^^ : 還好吧,至少我看不出來^^" : :   是。 : :   理由: : :   1.這兩樣道德觀 不論在何種時代何種社會,都對群體有益且能減少不公義產生。 : :    符合我對"道德"功能上的期待。 : 其實「饒恕」勢必涉及「不懲罰應該被懲罰的人」, : 就這一點來看,「饒恕他人」跟「追求公義」, : 兩者之間似乎存在著某種張力.... 大部分的饒恕會防止更多欺壓與群眾暴力行為 當然饒恕殺人犯可能會害死下一個無辜家庭 不過我覺得這種情況很極端 無期徒刑也是一種替代方案 而且我覺得無期徒刑也具有饒恕的意義 : :   2.這兩種道德觀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符合我目前的道德準則,畢竟很少有人會認為 : :    一個善待他人的人是不道德的。 : 這樣的說明我覺得是蠻精闢的。 : 但是從反方面來看, : 「沒有善待他人」(並不是「待人刻薄」)通常也不會被公認為是道德上錯的。 : 相反的,一個「盡可能善待他人」的人之所以會得到普遍的讚揚, : 部分是因為這似乎不是每個人都做得到的。 : 因此,「盡可能善待他人」, : 難道不會只是在道德上「被推薦」而不是「被要求」的嗎? 就我的道德觀 這絕對只是被推薦的 因為我不認同有一種可以判斷"任何人在相同情境下的某個行為"是否道德的準則 : 我們有什麼理由一定要「善待他人」嗎? : 這一點可以從「全知的第三者」得到解釋嗎? : :    ("盡可能善待他人"這種句子,我必須放在特定的人身上,才能做道德判斷。) : 不是很了解這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 我一定要知道某A腦袋裡在想什麼 而且以他的立場去超然判斷某A "做出盡可能善待他人的事" 若不是他所期望的 我就認為某A 做出盡可能善待他人的事 是不道德的 (不大可能發生的事) -- I am palasopiko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6.26 ※ 編輯: Palasopikov 來自: 218.160.176.26 (06/24 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