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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ompson (祈)》之銘言: : ※ 引述《nein718 (水母狂大隊, 出動~~)》之銘言: : : 所以你認為一個人只要夠狡猾、臉皮夠厚, : : 道德對他就沒有任何約束力了齁? : 道德的約束力在於"不道德" : 若一個人認為所有事都是"道德的" : 那道德有何約束力可言 所以,真的有人會認為「所有事都是"道德的"」嗎? 這是可能的嗎...? : : 另外問一下: : : 如果有人定意要為惡(比如謀害他的競爭對手), : : 並且願意承擔其惡行的一切後果, : : 而且此惡行帶來的滿足感遠勝於其「負面的情緒」, : : 那麼他是否可以「不顧慮世俗的道德」呢? : : 若是如此, : : 那麼我們是不是不該對這些罪犯做出道德上的指責? : : (因為他們可以「不顧慮世俗的道德」....) : 基本上我反對道德上的指責 : 道德是拿來要求自己的 所以我們對罪大惡極者的嫌惡, 反而是不恰當的嘍? 另外請教一下: 我們在道德上應該要對自己有哪些要求呢? 有沒有一個核心原則呢? : 你可以先看看下面這個網站 : http://www.wretch.cc/blog/mocear/2752018 : 再想想那些已被廢棄的「世俗的道德」 : 以及那些「不顧慮世俗的道德」的道德改革先行者 : 若不是他們 我們還在三從四德 那麼那些還沒被廢棄的「世俗的道德」, 為何還會存留到現在呢...^^? : 另外為惡的不是罪犯 違法的才是 在我舉的例子中, 他確實有違法(謀害他的競爭對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