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ylvielu (靜絃)
看板Atheism
標題Re: [閒聊] 無神論觀點下的道德
時間Sat Jun 28 17:05:03 2008
※ 引述《nein718 (水母狂大隊, 出動~~)》之銘言:
: 不過我很同意大多數版友的看法,
: 認為道德不需要有神論的預設。
我想康德的說法或許中肯的多
”基於道德上的理由,上帝'必需'存在”
: 然而我還是認為,
: 有神論的道德觀與無神論的或許會有一些不同。
最大的差別應該是”絕對標準”的存在與否
宗教、思想的教條是提供一個"大家很難滿意但某種程度上可以認同"的道德指標
而無神論的道德觀則是"遵循自己的正義"
不知道這樣能不能大概做個區隔??
: 1.道德是必要的嗎?
: (也就是說,人是否需要遵守道德要求或具備某些德性?理由為何?)
我覺得道德的產生原因有二
1.利益
大多數"傳統上"社會規範都是為了確保利益的(大致上)公平/合理分配,否則唯一能
夠依循的法則就是弱肉強食
2.同情心
日爾曼語系裡的同情是指"相同的感受",用中國人的語言來說就是"恕道",人類在
看見、得知或是成為加害人時,常會有不忍、膽怯、同情(這裡是指上對下的)
等等情緒,這類情緒衍生成良知等等道德的基礎
所以說,無論道德有沒有必要性,它的出現是必然的,就像"物競天擇"是基因演化
的基本法則一樣,簡單的說,因為有其需要,所以人們發明道德
: 2.如果上述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
: 那麼人需要遵守什麼樣的道德要求或具備哪些德性?
: (雖然可能有人會回答「就是一般的社會規範啊~」,
: 不過我想還是會有人有比較不一樣的看法吧?)
首先,社會規範並不一定符合道德,比如說守法的人在道德上也可能十惡不赦
其次,道德本身也可能是錯誤或衝突的
不過即使如此,有些道德在大多數人的心中都是普遍接受的
打個比方,十誡
前四條我就不提了,那是宗教上而非人性上的
孝敬父母,我想在大多數的情形下都是合理的,這是建立在情感上、人性上、
知恩圖報的原則上的三位一體(鱷魚手記學來的的)
不可殺人,從心理學和精神分析的角度上來看,"殺戮會撕裂一個人的靈魂"JK蘿琳如是說,
"親手毀滅一個生命(尤其是同類)"可以對人的人格影響甚鉅,這不只符合社會利益
也符合利己原則;從同情的角度來看,不能殺人,是因為"有人會傷心"
不可姦淫,其實我很不想講這個,但事實是,女性是隨時都暴露在"遭受性侵害的
危險及恐懼之下",對雄性來說這是無法理解的,因為在心理上對雄性而言,與遭
受強暴同等的事物只有被閹割,問題是基於生理等因素,雄性並不處在"隨時會被閹割"的
危險之中,當然也不存在這種恐懼;試想你曾經做過最可怕的噩夢實際發生的情形,
你就能理解這種事對女性的傷害有多大,而這還只是心理上的,其他社會上、
生理上的傷害我想不用多說
不可偷盜,財產私有是較符合人性且廣被認同的財產制度,我不認為有任何人
樂於見到自己的財物被奪取
不可作偽證,這是個很複雜的議題,我也不太會分析,但...這麼說好了,大家知道
越繁華的都市,人就越冷血,東京的癡漢氾濫,最大的原因就是東京人很多,卻沒有一個人
敢阻止變態的行為;默許的動作讓犯人認為這是"被接受的",而做偽證等於說是再
默許之外加上一層推波助瀾的的力道
(有沒有人可以解釋的更清楚一點的?)
不可貪戀他人的所有,其實所有的罪惡都起源於兩個原因:慾望形成的羨慕
以及無法滿足慾望而生的嫉妒,基於這點,不知道存不存在的上帝要求我們不可以貪戀
他人的所有物
: 3.關於人必須遵守的道德要求或必須具備的德性(如果認為有的話),
: 到底其核心是什麼?
: 也就是說,道德上的好壞對錯應該按照什麼樣的標準來判斷?
上一題講了這麼多,大概可以歸納出這些原則
1.不可以傷害人(生理層面的)
2.盡量避免嚴重地傷害人(心理層面的)
3.不侵犯他人的自主性、獨立性、完整性(高汀的蒼蠅王可以做更詳細的解釋)
4.符合人生存、生存和成長上(無論是心理或生理的)的需要
5.不默許違背以上原則的個人行為、社會現象之發生
所以道德其實是調整性的,沒有所謂絕對的標準模式,而道德和公理之間的差別在
道德需要認同,而公理只要接受
所有的英雄行為(好比說,六四的坦克青年)都不需要(當然也可以)符合社會規範,只要
他堅持他認為對的事並被普遍認同他就是英雄
而公理最好的代表就是刑事案件的判決,無論我們滿不滿意法官的決定,只要我們可以接受
這個片覺就是合乎公理的(簡單的說,社會規範是公理的依歸)
所以,一個軍人拒絕參加不義的戰爭而受軍法審判,這是合乎道德的英雄行為
而一個遵守本份參加大屠殺的軍人,他則迎合了規範下的公理
雖然說戰爭本身就是邪惡的,不過一時想不到更好的例子
: 4.你認為你身為無神論者同樣也可以認同一套鼓勵「盡可能善待他人(包括有神論者)?
: 並且「盡可能饒恕他人」的道德觀嗎?
: 不管答案是「是」或「否」,到底理由何在呢?
: 歡迎大家不吝賜教~~
我可以接受善待他人,因為我本來就沒有必要對任何人苛薄,而且只要符合上
面五大原則的行為,我想都是應該存在的
但儘可能饒恕他人,我不認為有必要或是應該這麼做,一來在情感上我可能無法饒恕,
二來在道德上或公理上有所謂"不該被饒恕的行為"
可是如果以怨抱怨,那又違反我提出的道德原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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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ylvielu 來自: 61.231.38.157 (06/28 17:08)
→ Sylvielu:補充一下,我認為雖然到德產生於群體需要,但它是有很強的 06/28 17:11
→ Sylvielu:個人性的,公理和規範才具有完全的社會共通性 06/28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