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ylvielu (靜絃)》之銘言:
: ※ 引述《nein718 (水母狂大隊, 出動~~)》之銘言:
: : 不過我很同意大多數版友的看法,
: : 認為道德不需要有神論的預設。
: 我想康德的說法或許中肯的多
: ”基於道德上的理由,上帝'必需'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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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對康德的認識,道德並未導出上帝"必須"存在的結論,
而是道德能作為認識上帝的途徑之一,
另外我在本板曾經以康德的著作來說明過,"上帝的出現是道德發展下的必然性"~
: : 然而我還是認為,
: : 有神論的道德觀與無神論的或許會有一些不同。
: 最大的差別應該是”絕對標準”的存在與否
: 宗教、思想的教條是提供一個"大家很難滿意但某種程度上可以認同"的道德指標
: 而無神論的道德觀則是"遵循自己的正義"
: 不知道這樣能不能大概做個區隔??
我有意見@@
由於道德其實是有區域性的,譬如文明社會跟蠻荒食人部落的道德是有差別的.
另外,舊約裡面耶和華的律法也出現過所謂的"屠城"的猶太律法.
也就是宗教的道德是由一地域的道德所建構,並有可能不會高於該地域所自然產生的道德.
但是神學發展下的道德論述提供了宗教道德的發展,
譬如基督教的神變成滿口愛,愛,愛的神,這是神學下發展的結果~
我同意宗教神學發展下的道德理論有效率建立了一個看來十分漂亮的絕對標準,
但不代表無神論的道德觀只是"遵循自己的正義",
因為這忽略的一地域所自行發展出的文明互動模式,它包含道德,
不只是一地域性文明所發展出的道德,全球化的趨勢也有可能加速各區域道德的統合,
這個趨勢下的統合也提供了所謂的"絕對的判準"的可能~
: : 1.道德是必要的嗎?
: : (也就是說,人是否需要遵守道德要求或具備某些德性?理由為何?)
: 我覺得道德的產生原因有二
如果是尼采,他會說道德是知識的成果.
道德當然不是憑空變出的,但是他的出現很明顯是從學習而來~
我個人會認為利益只能被作為是人類在道德互動下的收穫,
當然人們為了利益來實現道德的說法是可行的,
因為道德基於不是憑空變出這個前提,他必須先要經過發生這個步驟~
法國哲學家盧梭在民約論裡提過早期自然人的例子,
譬如一個人劃了一個大圓,聲稱這塊是他的.
另一個人也在別的地方畫了一個大圓,聲稱這塊是他的,
後來兩人有默契的互不侵犯各自領地成了最早的契約基礎~
你所謂的利益的看法比較像是提供了最早的道德的源頭的基礎~
同情心則比較像是學習而來的成果,
譬如一個荒郊野外長大的野人,或是小說裡被狼養大的人類,
他有可能會完全不抱著同情和歉意的把你連人帶骨的吃乾抹淨~
: 1.利益
: 大多數"傳統上"社會規範都是為了確保利益的(大致上)公平/合理分配,否則唯一能
: 夠依循的法則就是弱肉強食
: 2.同情心
: 日爾曼語系裡的同情是指"相同的感受",用中國人的語言來說就是"恕道",人類在
: 看見、得知或是成為加害人時,常會有不忍、膽怯、同情(這裡是指上對下的)
: 等等情緒,這類情緒衍生成良知等等道德的基礎
: 所以說,無論道德有沒有必要性,它的出現是必然的,就像"物競天擇"是基因演化
: 的基本法則一樣,簡單的說,因為有其需要,所以人們發明道德
: : 2.如果上述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
: : 那麼人需要遵守什麼樣的道德要求或具備哪些德性?
: : (雖然可能有人會回答「就是一般的社會規範啊~」,
: : 不過我想還是會有人有比較不一樣的看法吧?)
: 首先,社會規範並不一定符合道德,比如說守法的人在道德上也可能十惡不赦
: 其次,道德本身也可能是錯誤或衝突的
: 不過即使如此,有些道德在大多數人的心中都是普遍接受的
: 打個比方,十誡
: 前四條我就不提了,那是宗教上而非人性上的
: 孝敬父母,我想在大多數的情形下都是合理的,這是建立在情感上、人性上、
: 知恩圖報的原則上的三位一體(鱷魚手記學來的的)
: 不可殺人,從心理學和精神分析的角度上來看,"殺戮會撕裂一個人的靈魂"JK蘿琳如是說,
: "親手毀滅一個生命(尤其是同類)"可以對人的人格影響甚鉅,這不只符合社會利益
: 也符合利己原則;從同情的角度來看,不能殺人,是因為"有人會傷心"
: 不可姦淫,其實我很不想講這個,但事實是,女性是隨時都暴露在"遭受性侵害的
: 危險及恐懼之下",對雄性來說這是無法理解的,因為在心理上對雄性而言,與遭
: 受強暴同等的事物只有被閹割,問題是基於生理等因素,雄性並不處在"隨時會被閹割"的
: 危險之中,當然也不存在這種恐懼;試想你曾經做過最可怕的噩夢實際發生的情形,
: 你就能理解這種事對女性的傷害有多大,而這還只是心理上的,其他社會上、
: 生理上的傷害我想不用多說
: 不可偷盜,財產私有是較符合人性且廣被認同的財產制度,我不認為有任何人
: 樂於見到自己的財物被奪取
: 不可作偽證,這是個很複雜的議題,我也不太會分析,但...這麼說好了,大家知道
: 越繁華的都市,人就越冷血,東京的癡漢氾濫,最大的原因就是東京人很多,卻沒有一個人
: 敢阻止變態的行為;默許的動作讓犯人認為這是"被接受的",而做偽證等於說是再
: 默許之外加上一層推波助瀾的的力道
: (有沒有人可以解釋的更清楚一點的?)
: 不可貪戀他人的所有,其實所有的罪惡都起源於兩個原因:慾望形成的羨慕
: 以及無法滿足慾望而生的嫉妒,基於這點,不知道存不存在的上帝要求我們不可以貪戀
: 他人的所有物
: : 3.關於人必須遵守的道德要求或必須具備的德性(如果認為有的話),
: : 到底其核心是什麼?
: : 也就是說,道德上的好壞對錯應該按照什麼樣的標準來判斷?
: 上一題講了這麼多,大概可以歸納出這些原則
: 1.不可以傷害人(生理層面的)
: 2.盡量避免嚴重地傷害人(心理層面的)
: 3.不侵犯他人的自主性、獨立性、完整性(高汀的蒼蠅王可以做更詳細的解釋)
: 4.符合人生存、生存和成長上(無論是心理或生理的)的需要
: 5.不默許違背以上原則的個人行為、社會現象之發生
: 所以道德其實是調整性的,沒有所謂絕對的標準模式,而道德和公理之間的差別在
: 道德需要認同,而公理只要接受
: 所有的英雄行為(好比說,六四的坦克青年)都不需要(當然也可以)符合社會規範,只要
: 他堅持他認為對的事並被普遍認同他就是英雄
: 而公理最好的代表就是刑事案件的判決,無論我們滿不滿意法官的決定,只要我們可以接受
: 這個片覺就是合乎公理的(簡單的說,社會規範是公理的依歸)
: 所以,一個軍人拒絕參加不義的戰爭而受軍法審判,這是合乎道德的英雄行為
: 而一個遵守本份參加大屠殺的軍人,他則迎合了規範下的公理
: 雖然說戰爭本身就是邪惡的,不過一時想不到更好的例子
: : 4.你認為你身為無神論者同樣也可以認同一套鼓勵「盡可能善待他人(包括有神論者)?
: : 並且「盡可能饒恕他人」的道德觀嗎?
: : 不管答案是「是」或「否」,到底理由何在呢?
: : 歡迎大家不吝賜教~~
: 我可以接受善待他人,因為我本來就沒有必要對任何人苛薄,而且只要符合上
: 面五大原則的行為,我想都是應該存在的
: 但儘可能饒恕他人,我不認為有必要或是應該這麼做,一來在情感上我可能無法饒恕,
: 二來在道德上或公理上有所謂"不該被饒恕的行為"
: 可是如果以怨抱怨,那又違反我提出的道德原則了
上面都比較像是文明社會發展下的普遍互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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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rquisSADE 來自: 211.20.92.218 (06/28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