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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說> 1930/12   我記得十餘年前,在丙辰學社講演,曾提出以美育 代宗教的問題。今日承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同人的請屬, 再把這個問題提出來,向諸位請教,這在我個人是很難 得的機會。   我要須先聲明的,是我說的宗教,並不是指各人自 由的信仰心,而僅是指一種拘泥形式,以有歷史的組織 干涉個人信仰的教派。   又我所說的美育,並不能易做美術。因從前引我說 的,屢有改作以美術代宗教者,故不能不聲明。蓋歐人 所謂美術,恆以建築、雕刻、圖畫與其他工藝美術為限 ;而所謂美育則不特包括音樂、文學等,而且自然現象 ,名人言行,都市建設,社會文化,凡合於美學的條件 而足於感人的,都包括在內,所以不能改為美術。   我所以主張以美育代宗教,有下列兩種原因: (一)宗教的初期,本兼有智育德育美育三事,而尤以 美育為引人信仰之重要成分。及人智進步,物質科學與 社會科學逐漸成立,宗教上智育德育的教訓,顯見幼稚 ,不能不讓諸科學家之研究,而宗教之所以尚能維持場 面,使信徒尚戀戀不忍去者,實恃其所保留之關係美育 的部份而已(跡象上的美與精神上的美)。 (二)以代宗教上所保留的關係美育部份,在美育上只 為一部分,而並不足以攬其全。且以其關係宗教之故, 而時時現出矛盾之跡。例如美育是超越的,而宗教則計 較的;美育是平等的,而宗教則差別的;美育是自由的 ,而宗教則限制的;美育是創造的,而宗教是保守的。 所以到現時代,宗教並不足為美育之助而反為其累。   因是我等看出美育的初期,雖係賴宗教而發展,然 及其義成獨立資格以後,則反受宗教之累;而且我等已 承認現代宗教,除美育成分以外,別無何等作用,則我 等的結論就是以美育代宗教。在家庭間,子女當幼稚時 期,不能不受父母之撫養及教訓,及其長大,而父母業 已衰老,則子女當出而○負責任,俾父母得以休息。其 他各種事業上之先進與後進,亦復互相乘除,隨時期而 更迭。美育之代宗教,亦猶是耳。   但是這個問題,甚為複雜,我所說有不明暸,不合 理之處,還請諸位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3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