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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rquisSADE (~薩德先生~)》之銘言: : ※ 引述《nidor (awful)》之銘言: : : 藉著拋棄自由意志這個概念,是否可以讓問題更簡單? : : 在物理論的概念下,我能確定的只有我有反射動作與慾望這回事。(當然這是經驗) : : 並且因為各種非線性反餽的關係,行為是與環境互動而不固定的。 : : (例如冬季憂鬱之類的研究,指出某些人的慾望顯然會受到光照時間和血清張素的控制) : : 我懷疑"自由"意志這個概念,我甚至懷疑自己有自由意志。 : : 所以以此為前提,我很有可能是一個由反射行為與慾望反餽堆積起來的個體, : : 我想我有一個完全被慾望所掌控的不自由意志,正努力的滿足我的慾望。 : : 但這並不妨礙我進行邏輯思考,或是進行任何決策,因為慾望正驅使著我做這些行為。 : : 甚至可以說,意志就是慾望。 : : 其他可對話的個體我不知道,也無需知道他們是否有自由意志。 : : 因為無論他們有或沒有,都會影響我的行為與決策。 : : 所以在一個對話的媒介上,對方是台灣人,中文房間的外國人,還是機器人,並無差異。 : (我個人最近剛好在作這方面的研究,但是我太形上學的初步結果並不怎麼值得說嘴) : 這樣的唯物論還不夠,它還是無法擺脫自由意志的問題. : 譬如我想喝水是因為我渴了 : 我想吃飯是因為我餓了 : 我想打砲是因為我硬了, : 這樣子的話會使唯物論的觀點看起來很合理. : 但是把觀點拉到存有本身不可避免的互動性上, : 讓這些問題不單純只是這個問題,而是整個存有論上面的問題. : 這麼一來就會看到事實上的確存在以下這些結果 : 我渴了想喝水,但是老子不爽喝(理由同下) : 我餓了想吃飯,但是老子不爽吃(譬如絕食抗議來表達某種訴求) : 我硬了真的很想打砲,但是老子不爽跟如花打砲(這是審美判斷的問題 XD~) 這邊的慾望不只有單一感官的慾望,也有大腦本身對不同慾望的權衡。 不爽喝的慾望大於想喝的慾望;不爽吃的慾望大於想吃的慾望。 文化上的慾望也是慾望。服從道德或是禁慾,本身就是一種極為強烈的慾望表現。 相信超自然的慾望大過理性的慾望,就成了信徒。 對理性欠缺的強烈反感,就成了無神論者。 : 我們可以很合理懷疑感官或是身體控制了人大部分的反應, : 並由此推論到這些反應象徵著對自由意志的可懷疑性. : 但是存有的經驗告訴我們生命並沒有那麼機械論, : 它無法被想成"其他人有沒有自由意志跟我無關", : 而是他人的自由意志的可能性早已經被肯定在你自己的所有日常生活經驗裡. : 有一些經驗事實上無法用唯物論的觀點去說明的, : 有很多部分可以用自然規律來解釋,或是抱著機械論對觀點來看待. : 但是愛情呢? : 當我們對某人一見鍾情的時候, : 是什麼東西構成這種讓我們在茫茫60億人海裡,第一眼就看到她,然後明白這是愛情. : 讓人三更半夜睡不著覺,爬起來彈吉他唱歌,起來寫情詩, : 這要用什麼樣的機械和規律來解釋? 其實有很多。 去年還前年吧,國家地理雜誌有本專題報導"愛的科學",發現這些行為與神經傳導物質 的濃度變化有相當關聯。更之前有研究顯示,擇偶除了社經條件興趣等外,仍然受到人 類費落蒙與MHC基因型的影響。 這些是客觀上的原因,主觀上我毫不懷疑我的大腦綜合所有生物與文化的慾望,權衡高 低之後,告訴我這就是愛情。人是沒有辦法違背自己的慾望的。 -- 「如果我沒錯認你們,你們必也自知都是天上的子民,本來不從屬於誰,即使不完全自由 ,卻都自由,平等地自由;因為地位和等級,跟自由不相矛盾,可以和諧地共存。那麼, 論理性和正義,誰能對平等的同輩冒稱帝王而君臨?論權利和光榮,雖有所不同,但論自 由,卻都是平等的,我們本沒有法律,也不犯罪,怎能拿法律和命令壓在我們頭上。」 --撒旦對天使演說。<失樂園>,彌爾敦,166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89.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