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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行動被化約成慾望的催促時,如同蘇秦想睡覺就拿錐子往大腿刺好讓他繼續讀書一樣. 慾望就是蘇秦感受到的痛覺,他本身作為一個作用的力,感受到痛你就得做出反應. 慾望是用來說明了人的"身不由己"的狀態, 好像一個人所選所做都不是自己的意志, 而是有慾望這種東西在作祟,選擇也是通過慾望,這個慾望大過那個慾望,選擇就有出路. 以上的東西是n兄的主張,他主張選擇是慾望的結果而不是出自於自由意志. 事實上前面幾段我看不出來你們有把自我意識跟自由意識做什麼明確的切割. 我懷疑他並不了解自己的主張是什麼, 事實上如果行為可以被這樣簡化, 他就不會答不出為啥林志玲當下為什麼要舔我屁眼了~ 事實上這很簡單,但是我不懂為什麼你們不能把自己說的東西延伸出去看看合不合理. 總之必定有個東西與慾望相對應,這個東西必是使慾望成為可能的條件. 但是看來看去一直談慾望,卻抓不出慾望如何可能, 只能一會神經一會量子力學永遠不著邊際的亂竄. 那麼什麼東西是使慾望成為可能的條件? 答案是價值. (你看我是反對方我還要幫你們想你們說的會變成什麼,且如何可能) 那麼價值通過什麼而成立呢? 客觀條件是指"共同存在者的共同意識使得價值成立" 譬如我們知道鑽石很貴,一克拉鑽石的價值是有個客觀標準的. 因此有人追求鑽石,n兄會說這是他對鑽石擁有慾望. 那麼那個人買鑽石是買"共同意識承認鑽石有其價值",認為買這個是有價值的. 那麼這裡的共同意識認為鑽石有其價值顯現出了 "我或者你,或者是基板的阿貓阿狗的鱉三基督徒們都共同意識到的價值". 那麼客觀的共同意識就把"自我意識"給標明出來了, 是"我"通過對共同意識的認識進行對有價值物的追求, 我的追求也是實質肯定了共同意識,並且加入了共同意識, 再另一個人身上我所加入的共同意識成為其他個別存有者所認識到的客觀共同意識. 在這裡自我意識從共同意識的被揭拭給引導出來~ (以上是把科學派所否定的自我意識給重新予以澄清) 但是自由意志的呈現則是另外的課題, 我曾經在前面的文章裡提過"有"跟"出於"的不同. 因為有是辯証概念,但是要說明自由意志則是必須通過對存有者的行動的把捉來認識. n兄所提的慾望把自由意志給取消掉,認為選擇都是出自於慾望. 我強烈的懷疑他並不了解自己說的是什麼東西, 因為以買鑽石為例, 我同銷售員進行詢問鑽石的價格也是一種行動,但是這個行動並不能用慾望來說明. 難道我對同銷售員詢問也是一種慾望的表現形式嗎? 我去這一間買或去那一間買,對這兩間店的選擇跟慾望無關. 我先在這一家探尋價格,在到那一家探尋價格,貨比兩家的行動還是跟慾望無關. 價格出來後,同樣一克拉品牌鑽戒A家比B家便宜,我"選擇"了買A家跟慾望也無關. 這只是能說明我對價值的量的認識,我知道要用較少的價格去買這個東西. 補充 n兄說詢價是"以最低價格買到最高品質物品的慾望", 沒有這種東西好嗎. 只能說你通過對自身財產的認識,認識到付出什麼樣的價格對自己的財產是合理且適當的. 這裡面沒有慾望可以發揮的空間~ 我並不是取消掉慾望這種東西的存在, 因為我隨時隨地都有跟林志玲打一砲的慾望,我也有對金錢的慾望. 只是這些慾望並不能操控左右我的人生,我並不是所作所為都受慾望所操縱的. 當我知道我並不是所作所為都受慾望跟操縱的,就能了解不被慾望操縱是因為自由意志. 我可以選擇服從慾望或不服從慾望, 我甚至可以對自身的慾望進行反思和解構,從而降低自己的慾望. 總之啊,拿慾望來做自由意志的說明.........還不夠~ -- 輕柔的語調是我給你的讚美與認同,我將握著十字架的右手探進聖袍內, 聖子的臉觸碰我快感的源頭,我要拿撒勒的耶穌直接感受我癲狂滿溢的靈魂! ~ 新浪漫主義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82.206 ※ 編輯: MarquisSADE 來自: 124.8.82.206 (01/18 20:09)
nidor:我想:如果對鑽石沒有慾望,那根本就不會有詢價的行動。 01/18 20:16
nidor:而詢價的行動,來自於想要以最低價格買到最高品質的慾望。 01/18 20:17
MarquisSADE:有慾望當然是對的啦,只是不能拿它來打自由意志~ 01/18 20:18
nidor:如果你沒有這種慾望(你的金錢是無限的),那並無詢價必要。 01/18 20:18
MarquisSADE:不然你發一篇專門講解慾望的實質表現形式嘛~ 01/18 20:19
nidor:我對747客機的價格也有認識,但我對客機沒有慾望,因此我 01/18 20:20
MarquisSADE:詢價不是因為有什麼最低價格買到的慾望好嗎....... 01/18 20:20
nidor:不會去購買,也不會去詢價,我根本對747的市場毫不關心。 01/18 20:20
MarquisSADE:只是通過對自身財產的認識而做出的適當的選擇~ 01/18 20:21
nidor:因此,認識不是決定的因素,慾望才是。 01/18 20:21
※ 編輯: MarquisSADE 來自: 124.8.82.206 (01/18 20:29)
opoj:笨蛋,摻在一起認識慾望不行嗎 XD 01/18 21:30
MarquisSADE:樓上果然是白痴...有本事你發文吧 01/18 21:31
nidor:是啊,有本事的話請指教一下吧 01/18 21:32
opoj:我只是個鄉民,不小心站前面了點 01/18 21:33
airstation:我比較好奇..除了慾望跟自由意識之外.~~像..法律~條約 01/18 21:42
airstation:這東西若跟慾望與自由意識結合..有什麼樣的論點 01/18 21:42
auderey129:可憐的林志伶,這三個字給你拿來當利子真可憐.. 01/19 00:27
Ensanguine:不然要拿來當舍利子 貢著嗎 01/19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