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theis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eblessme (123)》之銘言: : 基於無神論, : 於是我認為, : 宗教的定義不再只屬於神,以及世界的構成與產生。 : 既然沒有神;也就是是說:神不再是一個具有物質或能量的實體。 : 或一種事實 : 既然如此,那神的存在唯一剩下的只是一個概念。 : 而以某個概念對象作為主體的思想就是意識形態。 : 而宗教剩下的就只是意識形態了。 : 當然,宗教是意識形態不等於意識形態就是宗教。 同情的理解:某個概念沒有指到外在對象,就是只剩下意識形態。 因此,小美人魚只是意識形式、獨角獸只是意識形態、比2小的質數 只是意識形態...然後咧?直接說概念沒有指到外在對象不就好了嗎? 丟個「意識形態」出來,到底對你的說明有甚麼幫助? : 既然神只是一個概念, : 那麼以神做為區分宗教與非宗教的標準, : 就不再應該成為必要條件。 乙太只是一概念,所以乙太不可以作為「在19世紀區分相信有乙太的學 派和不相信有乙太的學派」的標準嗎?道理在哪裡?小美人魚不存在, 但小美人魚這個概念還是可以作為區分「相信有小美人魚和不相信有小 美人魚」的標準。而且,小美人魚的概念是作區分的必要條件。 : 而是以其根本的型式內涵做為判斷標準。 : 怎麼樣的型式內涵呢? 新名詞:型式內涵。 新問題:甚麼是型式內涵? : 雖然大部分宗教都具有 : 可新增元素跟可修改解釋的特色, : 但做為主體的對象, : 則是不容推翻的絕對。 : 即使沒有證據,甚至有反證也絕對不可推翻 即使記錯,即使有別人提一醒,偏執於相信自己昨天有吃雞肉飯的人,不 容別人推翻「自己昨天有吃雞肉飯」的絕對,於是,他是個「自己昨天有 吃雞肉飯教」。 : 所以,我稱呼宗教為"主體絕對化意識形態"。 : 定義為"將概念思想的標的對象絕對化的意識形態" 如果你不肯放棄你對宗教的定義,那你就是「凡『將概念思想的標的對象 絕對化的意識形態』都是宗教教派」。教主,你確定你要把宗教的定義扭 曲得這麼廣嗎? -- 按: 拜託!不要以為「半斤」有清楚的意思,「音樂」有清楚的意思,所以 「半斤音樂」也會有清楚的意思。 你的「意識型態」、「型式內涵」、「主體的對象」,恕我無知,我實 在看不出有半點意義,也看不到要用到這些詞的需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