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eithking:這篇精湛!好文啊!應該M起來! 02/26 01:21
※ 引述《danny0838 (道可道非常道)》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多神論與無神論
: 時間: Fri Feb 25 16:34:1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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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麻煩 h 大說明科學假說需要的所有條件囉...
: ※ 編輯: danny0838 來自: 111.251.73.2 (02/25 17:01)
: → hermitwhite:單從你舉的例子來看,存在神通、存在光、存在犛牛都不 02/25 17:10
: → hermitwhite:是科學假說,僅是一些主張。在主張某些現象會發生的同 02/25 17:12
: → hermitwhite:時,須對其理由與條件有適當的敘述,才可能構成科學假 02/25 17:13
: → hermitwhite:說。當然以上三例都可以被檢證,只是如果沒有合理的論 02/25 17:15
: → hermitwhite:述,我們不會認為它們是科學上有意義的假說。 02/25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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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你的說法,「存在神通」和「存在光」、「存在犛牛」都可以檢證,
: 是同一個等級,那麼我們有什麼理由認為「存在神通」是信仰而「存在犛牛」不是?
: (而且我想這裡大多數人都不是真的看過犛牛...你怎麼知道不是虛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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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而言我們把一個可否證(檢證)的陳述稱為科學的(根據否證論),
: 所以它到底是「科學主張」或「科學假說」我並不在乎,
: 如果你認為你對假說的定義比較合理,我從善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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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講的重點還是一樣--很多人認為佛理無法檢證、不科學,這是不太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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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打嗎啡可止痛」對理由和條件都沒有論述,按照你給的定義,它不是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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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西醫其實也不管那麼多,就直接雙盲實驗去檢證這個陳述...
: 那很好,西醫一堆實證研究的主題,當初都不是科學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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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ermitwhite:如果你可以找出合理的理論依據,推論神通之成因、並且 02/25 17:27
: → hermitwhite:有效地預期神通的性質,那麼我會認同它是個科學假說。 02/25 17:28
: → hermitwhite:1.目前的問題是它們是否為科學假說,而非是否為信仰。 02/25 18:20
: → hermitwhite:2.我前面已經提過,把所有結構上可否證的陳述稱為科學 02/25 18:24
: → hermitwhite: 的並不正確,所有結構上不可否證的陳述都不可被稱為 02/25 18:25
: → hermitwhite: 科學的才正確。 02/25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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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查了波普的否證論,它的說法是:
: 具否證性←→科學命題;不具否證性←→非科學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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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承認「科學假說」的用詞並不嚴謹,應該說:
: 「佛理第X定律具有否證性」,「佛理第X定律是科學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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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ermitwhite:3.如果世界上的人對嗎啡是什麼沒有共識、或者不知道如 02/25 18:26
: → hermitwhite: 何檢驗止痛,那麼我同意「打嗎啡可止痛」對我們現在 02/25 18:27
: → hermitwhite: 這個世界來說,不是一個科學假說。 02/25 18:27
: → hermitwhite:我不確定你說的可否證性和科學命題的雙向推導是在哪裡 02/25 20:12
: → hermitwhite:看到的;如果你說的科學命題是指「具有成為科學假說之 02/25 20:13
: → hermitwhite:可能性的命題」,那這樣的推導確實能成立,但這樣一來 02/25 20:14
: → hermitwhite:我就看不出你特別指出它是個科學命題有什麼意義。 02/25 20:15
: → danny0838:我不是說了那是波普否證論的說法嗎? 02/25 22:15
: → danny0838:否證論把「否證性」作為區分科學與非科學(命題)的標準 02/25 22:22
1.我在不同的資料裡看到「科學命題」一詞的意義有不同的用法,但從你舉
出的特性來看,在你引用的否證論中,它應該是指「具有發展成科學假說
之可能性的命題」而非「由科學假說推論所得到的命題」。
2.Popper自己又曾指出馬克斯主義、精神分析學派和占星術都是偽科學。雖
然這些理論事實上都含有一些語法上可指出相反的假說之主張,但他認為
它們實質上無法有效被檢證,因此將其歸類於不可證偽的命題。藉此我們
可以得知Popper不只從語法邏輯上來分析命題是否不可證偽,同時也分析
陳述的語義來指出某些命題不可證偽。所以即使「只要依○○修行即可獲
得神通」這個句子形式上可以被檢驗以至於我們只分析語法時會說它是個
可證偽的命題,但在分析語義時會發現它實質上不可檢驗,因此改口說它
是個不可證偽的命題。Popper本人就這麼用。
3.承上兩點,我看不出來你特別要指出你舉的例子在字面上是一個科學命題
有什麼重要意義,但我同意在你舉例的「只要依○○修行即可獲得神通」
中,若我們不去分析其意義,就1.的定義可以說它是個科學命題;然而當
我們分析它的意義時,可能就不是個科學命題了。
4.雖然我一直暫且接受你用「佛理第X定律」為例來討論這個問題,但不代
表我認同佛理可以推出任何定律適合用你的例子來表述。因此你前面的論
述並沒有辦法幫你達到指出「認為佛理無法檢證、不科學,這是不太合理
的」的目的。你必須以實際上的佛理來舉例、或者最少表明你的例子和實
際上的佛理具有相同形式,對你的目的來說,你的例子才有意義。我個人
認為你或許對於幫佛理加上一個用「科學」開頭的稱號太過執著才會導致
這個謬誤。
5.最後,為避免誤導,我必須說明Popper的理論目前被認為並不是用來論述
科學的很完善的理論;但因為我們還不必要而且大概也沒有能力討論那樣
全面性的問題,所以我還是限定在可證偽性的範圍內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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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148.22
※ 編輯: hermitwhite 來自: 112.104.148.22 (02/26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