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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ddingsa (立志成為廢文大師)》之銘言: : 如題 : 如果沒有一個先驗的存在 與隨之而來的標準 : 那麼 普遍道德 為何需要被所有人接受呢? : (先不論法律規範吧 這是已經承認某種標準存在 並具文化的結果 : 軍隊武力也先排除 這是物理上的手段 : 我想聊的是概念&論述體系上的成因) : 相信人生的過程將不斷循環 遠近高低皆可能為立足之處 而尊重萬物 ? : 改以存於世界中 能長久保存的價值 與能賺取這些價值的能力 來定義「人的價值」? : 將所有既存的事物視為 破碎且剝離的一部分 故皆無意義? : 否定個人的重要性 將其視為完成整體功能的一部分? : 基於尊重自己 推廣至尊重與自己相似的存在? : 將某些法則引入人類社會現象中 做為標準? : 我能想到的就上面這些 : 但這些手段能比 : 「承認一個至高的存在 使的其下的人之高低排序不再有意義」 : 來的更有效嗎? : 來閒聊看看吧~ 1.我在<<道德底形上學之基礎>> 沒看到上帝這東西 但我在<<實踐理性批判>> 有看到上帝這東西,這也只不過是康德用來為善的行為作為保證而已 其實略掉上帝這塊,用普遍化法則依舊可以推出康德的道德原則 2.效益論的話我是不熟,但若是以當代的倫理學或是應用倫理學來說,也沒談到上帝這塊 3.德行論也不需要上帝這東西 也沒有討論到上帝這塊 其他的利己主義,利他主義等等...也不需要上帝的存在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