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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NSW法律 租房須於21天前告知仲介(或房東)不再續約 若無告知則視為續約 '照理'要重新打一份新的合約(不過很多仲介都沒重打我知道..) 根據我的經驗 合約到期沒有歸還鑰匙就要繼續繳房租(因為他認定你仍有出入該房的自由) 所以我大多都是合約還沒到我就歸還 或是最晚當天歸還 (像我現在這個房屋仲介在合約上即規定合約到期當日下午五點以前還鑰匙) 所以就是說你在合約到期之前就要找好房子 慢慢的搬過去 到合約到期的時候房子已經空了(並且已經清潔完畢了) 然後歸還鑰匙 跟仲介安排最後檢查的時間 若是檢查通過也還鑰匙了 押金就會很快地退還 千萬不要在還鑰匙這邊拖延到 我就有朋友因為晚還鑰匙(事實上他已經搬離了) 仲介就又多算他一週的房租費(因為是一週一週算的) 非常划不來 總之租退房都是挺煩瑣的事情 必須要空出一點時間好好規劃安排 才不會到時候又白白損失了一些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0.26.182
Reflexive:對阿 我之前就是合約到期之後繼續住也沒有想要續約或是 11/10 17:26
Reflexive:搬家,就繼續按週付房租直到搬走,退租程序大約知道 11/10 17:27
Reflexive:現在開始想事先安排找新屋與通知退房的時程 11/10 17:28
Reflexive:謝謝你的經驗談! 11/10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