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gy (北台灣東部丘陵線籌備處)
看板Aviation
標題Re: [問題] 飛機航道經過日本核電廠上空會受到污染 …
時間Fri Mar 18 10:44:56 2011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1.228.242.6
: 推 timchenegg:Fall Out 表示: 03/15 00:25
: → tytony:福島第一原發晚間有測到3130mSv 不過後來就降回300多 03/15 00:28
: → cppwu:樓上, 你單位錯了, 差了一千倍, 人家量到的是 3130 uSv ... 03/15 00:52
: 推 josesun:台灣人每年接受輻射法定劑量應該是 1mSv 吧 03/15 06:50
: → cchris:台灣規定的一般民眾年等效有效劑量上限是5mSV(毫西弗)沒錯 03/15 08:34
: → tytony:挖咧 日文寫的單位沒看清楚= = 03/15 12:10
: → cchris:今天4號機起火後上升到400mSv(400000uSv);30公里內室內避難 03/15 13:58
: 推 danish:已經畫禁航區了......真恐怖 03/15 20:39
: 推 josesun:5mSv 是舊法規啦... 03/17 21:58
游離輻射安全標準
第12條
輻射作業造成一般人之年劑量限度,依下列規定:
一、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毫西弗。
二、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十五毫西弗。
三、皮膚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五十毫西弗。
第15條
設施經營者於特殊情況下,得於事前檢具下列資料,經主管機關許可後,
不適用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但一般人之年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五毫西弗,
且五年內之平均年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毫西弗:
一、作業需求、時程及劑量評估。
二、對一般人劑量之管制及合理抑低措施。
一毫西弗規定是輻射作業下,不過有個疑問 CT/PET 照射一次都已經超過這樣得標準
12-17mSv,更不要說鈷-60 2000mSv...
台灣人民目前在自然下背景輻射平均就已經吸收了 1.6mSv,如果以1mSv來看每個人
年有效劑量就超標了。
--
相簿
http://photo.xuite.net/chenkyen
運輸也可成為旅遊的主角
http://blog.xuite.net/chenkyen/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00.117
→ Answerme:結論會死的喝水也會嗆死.... 03/18 16:46
→ ray18:法規定的極保守 100毫西弗以上輻射引發癌症的機率效應才顯著 03/18 20:09
這個法規大部分是跟者世界上主要國家以及主要核能輻射組織參考值,所訂出來的。
※ 編輯: cgy 來自: 140.116.100.117 (03/18 20:36)
→ oioi88:做一次飛機得到的輻射都更多 拜託不要聽台煤亂講..... 03/19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