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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LIFE/LIF6/6571094.shtml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2011.09.05 02:58 pm 華信第三次違法 恐被重罰30萬 華信航空日前被地勤人員申訴,涉嫌違反勞基法,一天工作超過12小時, 超過工時又不給加班費,由於華信航空已是累犯,分別在今年1月和6月已 有違反工時法定上限的紀錄,北市府勞工局上午表示,不排除重罰30萬元 。 勞動基準法今年7月1日修正,針對違反工時、延長工時等案件罰鍰金額由 新台幣6000至6萬元,大幅提高為2萬元至30萬元並公告事業單位名稱;北 市勞工局指出,華信航空一年之中3次重複違法,一定會重罰,將視該公 司如何陳述,決定裁罰金額。 勞工局接獲華信航空機務部申訴後,上月29日、30日協同3名檢查員前往 華信位於松山機場旁的營運本部實施勞動檢查,並抽查機務部員工出勤明 細表及加班申請單。勞檢處人員發現,華信航空分別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 條第1項和第2項,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未經工會同意,且勞工1日正常 工時連同延長工時超過12小時;另外,平日加班費未依規定按前2小時加 給1/3,後2小時加給2/3計算發給,也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等3項規定。 北市勞工局副局長張基煜指出,華信航空因員工申訴,分別在今年1月6日 及6月27日被勞工局查獲一日正常工時連同延長工時超過12小時違法情形 ,已經處罰,這次是第3次違法。 華信航空:已落實刷卡制度不超時 【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華信航空公關室主任徐正權表示,公司對員工是否有適當的休息和疲勞, 都有控管,過去曾有員工在白天飛機起飛頻繁時上班,趁中午空檔休息, 等傍晚班機降落架次較多時再上班,儘管員工可多領加班費,卻已造成問 題;華信7月就已按照相關規定,並且調整班型,要求員工落實上下班刷 卡制度,不得超時。 徐正權指出,華信航空日前接受勞檢單位的調查時,已有改進做法,嚴格 規定飛機的維修人員必須調整上班的型態,管控員工上班時數,不要違反 工時法定上限的規定。他說,公司員工也沒有過於疲勞的情況。 至於市議員指控華信飛機5年前在松山機場掉落機輪,是因員工超時工作 疲憊所致;徐正權則說,當時是因維修人員未把螺絲拴緊,並非是員工超 時工作,事發當時就已釐清。 【2011/09/05 聯合晚報】 ======== http://udn.com/NEWS/LIFE/LIF6/6571098.shtml 員工爆「疲累導致機輪掉落」 【聯合晚報╱記者陶煥昌/台北報導】 2011.09.05 02:58 pm 台北市議員鍾小平與華信航空員工「A先生」連線,表示華信曾因員工超 時工作太過疲憊,以致維修飛機時機輪螺絲未栓緊而掉落。 記者陶煥昌/攝影 台北市議員鍾小平上午指出,他接獲華信航空員工爆料,2006年12月26 日,華信航空飛返台北、金門的AE1261班機曾發生機輪掉落事故,原因是 華信為節省人力成本,維修飛機的機務部員工被迫延長工時、超時工作, 太過疲憊所致。 代號「A先生」的華信航空員工說,公司要求他們加班,不但未發加班費 ,公司內部甚至在電子郵件上,直接要員工竄改、變造出勤紀錄,藉以規 避勞基法。 對此,華信公關室主任徐正權說,今年7月之前,確實曾因為調整班表, 將加班時數「攤」到休假日,但這些調整都是在取得維修地勤人員的同意 下才進行。他還說,員工所說的超時工作,應該只有少數1、2名員工不滿 所投訴。 他表示,華信目前地勤的維修人力足夠,華信並沒有增加人員的準備。金 門航空站一天只有10架次左右的航班,目前有5人排班維修,人力上並無 不足。 不過,爆料員工指出,資方被罰卻毫未改進,在內部電子郵件上,直接指 示人事部門如何竄改、變造工時,將超時工時移到假日加班。這些員工假 日並未上班,也無打卡紀錄,勞檢處上門檢查時,資方卻將責任推給員工 ,要求員工自行承擔。 【2011/09/05 聯合晚報】 ======== http://udn.com/NEWS/LIFE/LIF6/6571080.shtml 爆肝5行業 工時上限難搞定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2011.09.05 02:58 pm 台北市政府著手訂定38種爆肝行業每月工時上限240小時,原本要在本月 底實施,但不少行業反映執行有困難,包括立法院、廣告業、會計業、保 全業和航空業等5種爭議度最高,北市勞工局因此決定「分批上路」,資 訊服務業、房仲業等33種行業,最快9月底實施,而航空業等5種爭議度較 高的行業則暫不上路,可能延至10月再實施或繼續研議。 台北市政府著手訂定38種「爆肝」行業工時上限,航空等多個行業就反映 每月工時上限240小時,執行有困難。台北市議員鍾小平今天就召開記者 會,指華信航空被地勤人員申訴違反工時上限,北市勞工局則表示對華信 違反工時規定將予以重罰。 受勞基法第84條之1規範的38類行業中,航空業的工時上限,比較有爭議 的是機師和空服員部分,不容易擬定。有關人員說,航空業爭議部分,在 於空勤人員工作性質特殊,可能遇上飛行16小時以上的「超長航班」,一 日可工作超過12小時,市府修訂空勤員須間隔18小時再出勤,但有航空業 者反映,部分國外直飛航班介於1至16小時,不屬超長航班,但一日工時 也會超過12小時,希望勞工局納入規範。 【2011/09/05 聯合晚報】 -- 科科 -- ◢ ◣╔═╗ ╗@ 1.0beta版簽名檔 by 星馬將 ◢◤ ╠═╝╔═╗ ║╗ ═╗ WIKIPEDIA █ █ █◥◣ ║ ╠═╝╔═╣║╔═╣ ≡維‧基‧百‧科≡ ◥██◤║ ╚═╝╚═╝╚╚═╩ 人人可寫的線上百科 中文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 我的blog:http://kuso.cc/0KLU 批踢踢、KKCity、香港地均有互相轉信的 Wikipedia 板 歡迎加入最愛裡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68.15
wilsonko:原來30萬元叫做重罰.... 09/05 22:00
yaayaa:希望可以連續罰 09/05 22:07
capik:恩~30萬不多,不知道那個罰則有沒有不改進就連續罰款? 09/05 22:08
ylok:怎麼有一種這家公司很愛壓榨人的感覺 飛安的問題不能亂搞阿 09/05 23:12
mnbv0615:為什麼平平都是航空人員.只有飛行員有法令規定服勤時數? 09/05 23:42
gorhow:30萬 -.- 09/05 23:54
gitans:重罰30萬!嗯! 09/06 00:04
Astronomy:非空勤的也有啊,寫在勞基法裡面... 09/06 00:33
yteewt:拆班阿,中午休息叫你打卡下班 然後晚一點再打卡上班 09/06 09:48
Whelsper:沒加班費就跟他拼了 09/06 12:07
windlll:跟科技業一樣,上班打,下班打完溜回繼續做.. 09/06 13:01
mikebbb:才30萬.............. 09/08 09:44
baldwinn:同意樓上ylok兄的看法,雖是地勤,超時工作仍可能影響飛安. 09/08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