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yrnu (~新年快樂,萬事如意~)
看板Aviation
標題Re: [新聞] 空中分娩! 大陸東航4空姐變接生婆
時間Sat Jan 7 19:21:04 2012
※ 引述《cgy (北台灣東部丘陵線籌備處)》之銘言:
※ 引述《LanceLee (想要怎樣的劇本)》之銘言:
: ※ 引述《polyandry (永遠的紅梅揚姿)》之銘言:
: : 這堂課上面,我發現大家最感興趣的居然是嬰兒的國籍,
: : 而這個也會變成那一堂課的考題。
: : 我記得標準答案應該是....
: : 嬰兒可以選擇國籍如下:
: : 1.父親的國籍。
: : 2.母親的國籍。
: : 3.該飛行器的註冊地的國籍。
: : 4.分娩時飛過該國土領空的國籍。
基本上第四項是不存在...
聯合國有些基本上的規定,當然各國會針對他的移民政策會有所修改
一般來說都是以第三項為正常處理程序
民航機視為民航器註冊國領土延伸,飛過的領空不不能算數,因為機艙內發生的事
是註冊國領土內,飛越領土內通常是沒有,當然也不能說沒有例外,不過基本上大
部分國家是以民航器註冊國為準,倒是很少聽到可以選擇飛越的領土,
除非該班機飛越該國領土申請緊急落地,孕婦被推出來,嬰兒是第三國出生
,才有辦法取得飛越國的出生證明,不過嚴格來說那是以屬地主義國家才有效,
屬人主義還是要看父母國籍。
(基本上有些國家怕有些人利用嬰兒國籍入國,以及考量孕婦安全,基本上航空公司禁止
懷胎九個月以上接近分娩孕婦搭乘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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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妹提到的第4點領空說, 似乎絕大多數人都認為不重要,
但以美國citizenship 來說,但其實這才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容後再亂入一下.
我同意民航機視為民航器註冊國領土延伸,
而嬰兒國籍取得方式基本上是採屬人主義,及某些少數國家也兼採屬地主義(如美國)
然而,實務上這牽涉到各國複雜的國籍法律規定.
如推文中提到的, 烏干達婦女搭西北航空往美國時, 結果在加拿大領空生產
屬人主義的法律實務上較沒多大爭議,倒是屬地主義就有趣多了.
如
1. 烏干達父母於(美國領土內陸水域, 12海哩水域 or 公海時)在美國籍郵輪上生產
2. 烏干達父母於(美國領空水域or他國領空)在美國籍飛機上生產
這答案隨便問對美國移民稍有了解的人士,一定都會說--
US-registered 航空器/船隻是其美國領土的延伸,所以 基本上就是等同於在美國領土上
生產而依屬地主義精神可申請 US citizenship.
然而,實際答案卻非如此,
以航空器為例, 國務院的解釋是
A U.S.-registered aircraft outside U.S. airspace is not considered to
be part of U.S. territory. A child born on such an aircraft outside U.S.
airspace does not acquire U.S. citizenship by reason of the place of birth.
所以烏干達婦女(先生亦為烏干達國籍) 只有在美國領空
(12 nautical miles from the coastline)
-所誕生的baby 才可以申請 US citizenship (反倒是飛行器國籍並無關係)
Source:
http://www.state.gov/documents/organization/86755.pdf
同理, 台籍婦女搭長榮航空班機,在進入美國領空後生下baby可否申請US citizenship呢?
這答案是--"YES"
按照上面連結 p7的解釋--
Airspace above the land territory, internal waters, and
territorial sea is considered to be part of the United States
因此, Thus a child born on a plane in the United States or
flying over its territory would acquire 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t
birth.” (p8)
因此,以後搭p妹的私人飛機時, p妹說不定會廣播-
各位尊敬的旅客,我們現已進入美國12海哩領空了, 小朋友可以準備出來了 (大誤)
--
航空/鐵道/都市資料找不到?
Well, the opinion may be on the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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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6.46
推 cgy:其實這種國籍認定上的問題很多國家作法不同,端看該國對於國民 01/07 19:41
→ cgy:認定概念 01/07 19:45
→ cgy:所以規定很多元,其實是防止非法移民,利用小朋友來跳機 01/07 19:45
推 b76516:這樣還要問接生者baby出來的時辰是幾點幾分 01/07 22:16
→ b76516:才有辦法得知是否符合兩項條件 01/07 22:16
推 niwat:不是說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長榮航空應該不是美國及航空啊? 01/08 00:16
推 niwat: 籍 01/08 00:19
→ Whelsper:國籍航空操作的航空器不一定是本國籍 01/08 09:16
推 cgy:國籍飛行器國籍主要是操作國為主,例如華航有一架n168cl 01/08 10:49
→ cgy:註冊在美國,但操作是中華民國的華航,機上法律適用於中華民國 01/08 10:51
→ cgy:法律非美國 01/08 10:51
我原文中有些用字易使人誤會, 所以再度小修一下.
其實重點只有一個, 以美國 citizenship為例, 搭何國的航空器並不重要,
處於美國領空才是決定的因素.
baby 幾點幾分出來的, 這應該機長會把相關事項紀錄下來. 以此來證明誕生的那一刻
是處於美國領空.
※ 編輯: nyrnu 來自: 140.112.4.186 (01/08 15:04)
推 cityport:記得不是這樣,曾經有過非洲籍(奈及利亞??)婦女不知如何上 01/08 18:39
→ cityport:的了飛機(非美籍)到美國降落時快要生,結果沒撐到候機室, 01/08 18:41
→ cityport:在空橋就生了出來,結果移民局不承認,母子最後均被遣返 01/08 18:42
遣返? 這不是很正常嗎? 假如父母是 illegal immigrants.
生下一個可拿美國護照的baby, 不代表父母的居留狀態可以從黑白變彩色.
被抓到了,那當然就連同baby 一起被遣返.
美國每年非法移民在美生下的baby 人數,高到會嚇一跳, 大約每年多一個基隆市吧.
※ 編輯: nyrnu 來自: 114.25.25.87 (01/08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