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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batzek (*^^*)》之銘言: 我姊前幾天畢業 她的居留證1/31到期 看到112 不禁抖了一下,就寫個心得文好了. 恭喜畢業 本預計搭乘 01月29日(日) 2100 出發:倫敦(LHR) 倫敦希斯洛機場 直飛 華航學生票 託運行李30kg重/上限32kg 19:50 華航秤她的行李36kg , 超重4kg 1. 要罰335英鎊,且只收現金,不可刷卡 2. 丟掉4kg物品 他本選擇罰錢~~ 但發現身上沒帶那麼多現金,還不給刷卡,(也沒時間跑去領錢) 選擇丟東西,丟到一半,華航說 不用丟了,20:00已經關艙~~ Heathrow airport 規定單件行李最高上限就是32KG. 超過就不運了,即便是頭等艙旅客攜帶100KG (假設)也一樣, 一定要控制在單件不超過32KG. 今天單件行李若是高達36KG, 那不是只能付超重費解決的. 若多出來的4KG 很重要 (如Burberry, Coach, Prada, LV等產品) 那還是要將之分散至第二件行李,並付超重費(如航空公司exercise their rights) 我們的申訴: 1. 為什麼不可以刷卡付罰金!!? 或是飛機上刷卡付(刷卡買免稅品你們不是賣的很勤奮) 甚至落地台灣刷卡付費!!! 華航告知:這是臨時櫃檯,租的,他們只是打工, 華航三月要關掉倫敦直飛航線,所以設備等都不足!!! 因此可以犧牲掉旅客權益嗎??? 理論上, 超重部份是可以刷卡付超重費,為何沒刷卡機,還是刷卡機壞了, 或連線有問題? 這還真是羅生門 2. 旅客已經告知居留證問題,就算搭不上這班飛機, 華航服務人員應該協助處理或告知資訊, 華航有義務協助旅客,在居留證1/31到期前離境!!! 這部份我就不太同意了,問題的癥結在於 登不上飛機是誰的責任? 如是華航的責任,那華航有義務向UK border agency 申請並擔保這旅客至2/2. 如是你姐的責任,且又非要搭2/2 下一班, 那很抱歉,就只好去提出延簽申請. 只要是1/31 (郵寄或親自)前提出申請,那就是合法居留. 同上, 合法或非法拘留, 華航講的都不算數, 然而既被註記1/29 趕不上飛機,這多半記載的會是因旅客個人因素,而非航空公司. 如表訂8pm關艙,然而8pm這旅客還在收拾行李,那就只好抱歉了. 華航的疏忽可能沒在19:50pm check-in 時說---話講完,你/妳還剩下10分鐘 sort it out. -- 航空/鐵道/都市資料找不到? Well, the opinion may be on the wa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02
crazybb:會被說沒人情味 什麼航空公司啊 =皿= 01/30 18:04
shenerica:所以重點在 1.要有刷卡機 2.要告知妳只有十分鐘 01/30 18:04
shenerica:3. 那張證明不要亂開 要搞清楚 01/30 18:04
※ 編輯: nyrnu 來自: 140.112.4.202 (01/30 18:07)
PCH800618:112...我中箭了嗎==+ 01/30 18:13
dsx:飛機上卡機沒有連線,就算你想刷還刷不到那麼多錢... 01/30 18:32
misson:112搞這種飛機 ~_~" 卡機應該在網路改善之後會連線吧~ 01/30 18:38
DavidEaston:n大還留在學校不回家啊XD 01/30 19:21
howard0912:機上好像每卡刷US200!?我有記錯嗎? 01/30 21:37
coolfish1103: 230 或等值台幣 01/30 21:52
dsx:華航是250, 員工會員聯名卡用戶額度會比較高... 01/30 22:22
yaayaa:行李超重可以刷卡付額外運費的法源在哪? 01/31 02:00
yaayaa:如果沒有的話 應該只是一種習慣 或是一種服務吧 01/31 02:00
yaayaa:這表示 有算賺到 沒有才是正常狀態 01/31 02:01
dsx:為啥超重要法源...那是運費, 還有誰規定機場一定要有卡機... 01/31 07:43
kerker:大大112啥意思啊?GOOGLE不到耶 01/31 18:27
ahyang:現金才是legal tender 01/31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