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cha ( 沙夏 )
看板Aviation
標題Re: [心得] 購買華航機票前,請三思(台北華航協助處理中)
時間Tue Jan 31 11:33:22 2012
※ 引述《robatzek (*^^*)》之銘言:
: ※ 引述《robatzek (*^^*)》之銘言:
: 仔細想想
: 為何板友 vs 外交部、台北華航主管
: 反應如此落差
: 或許是
: 能有幾個板友
: 願意仔細看文,瞭解整個經過後再發文??
: 一開篇看到check in 晚了,就像打了雞血猛攻這點
我想搞不清楚狀況的是你
每一篇文章的每一字我都仔仔細細讀了
整個事件會發生 究因就是Check in晚
而網友告訴你的是:這是C/I晚了所應該承擔的
然而你忽略應該承擔的部分
只專注猛打華航沒有刷卡機及其他等等因素-->於是同時造成上不了飛機
我知道事情的發生不會只有單一原因
後來這些上不了飛機的原因都是因為Check in晚而衍生出來的
如果Check in不晚 令姊尚有時間丟行李
沒有刷卡機只能說明華航外站的落後
不是上不了飛機的"直接原因"
: 反觀外交部、台北華航主管
: 我們是直接親口描述過程,鉅細靡遺,
: 他們知道整個過程,並且也詢問過倫敦華航過程
: 更能綜合研判,
: 確實雙方都有疏失,倫敦華航確實處理有問題
對
華航倫敦後續處理確實有問題
開了一個勞什子證明 誤導旅客
這是他們的錯誤他們必須補救
: 因此台北華航積極協助處理並道歉~~
: : 版友的回應
: : 對照外交部、台北華航主管的道歉
: : 真是天壤之別
: : 版友:一片罵聲~~
: : 外交部:倫敦華航怎可在明知你是1/31居留證到期,
: : 還把你安排2/2離境,誤導讓旅客以為有了航空公司的文件證明,
: : 就不算違法居留,不主動詢問更換班機讓你早點離開
: : 建議可以將此事像英國海關檢舉~~
: : 台北華航:好幾位主管得知此事,已經多次道歉,並告知列為專案處理,
: : 他們的重點都在要儘速安排1/31前離境,並多次道歉此部分:
: : "改票是收費服務,明知居留證到期一事,
: : 卻不積極改為1/31前班機,仍保持2/2班機讓旅客違法居留一事"。
: : 其他航空經理:就算你check in晚了,理當協助旅客改票,更何況你還有付改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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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0.189.11
推 larryhouse:中肯 01/31 13:26
推 vul4cjp6:其實原po不必一直抓著誰誰誰都道歉了,所以他們有過失 01/31 13:37
→ vul4cjp6:以服務業或便民服務的立場而言,道歉只是一個SOP的開頭 01/31 13:37
→ vul4cjp6:就理而言,同樣的情況下次遇比較不在意的,可以直皆拒絕 01/31 13:38
→ vul4cjp6:那這樣,回不來的網友看了你的資訊,是要找你幫忙嗎:P 01/31 13:39
→ crazybb:看到見獵心喜的態度就覺得很噁心 千錯萬錯自己都沒錯? 01/31 13:39
推 aiba:整個看下來,難道都沒人發現~他完全沒有在聽嗎?他玉皇大帝耶! 01/31 15:50
推 billabong66:自己不準時理由又一堆的人真的很糟糕 01/31 16:00
→ yaayaa:服務業的道歉像放屁一樣 只是息事寧人的起手式 顧客拿這點 01/31 23:44
→ yaayaa:說嘴 根本就是自我感覺良好兼大頭病 01/31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