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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華航的網路說明 託運行李 注意事項 我們建議您的單件託運行李不宜超過32公斤,以避免搬運工人職業傷害,尤其對於起飛及 降落於澳洲、紐西蘭、南非、斯里蘭卡、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及英國的旅客。這是根據當地 職業安全法規而定。 簡單來說 行李超過32KG就只能選分裝或丟棄 整件事情 華航很莫名其妙的就是 提出加價跟丟行李的選項 (華航應該直接要求你姐丟棄 或是分裝成兩件行李並收超額費用) 不能刷卡這點我就懶的說了 我在很多是航空公司的HUB機場 超重被要求付現 行李拿這麼大一包 心理應該有所準備 你乾脆抱怨不能開支票好了 至於在規定時間報到 關櫃是以你完成報到程序 而非出現在櫃台前來看 10分鐘的時間你姐要說明清楚1/31號簽證到期 然後還要針對行李超重 抱怨不能刷卡 我覺得光吵這些就不只10分鐘了 外交部積極協助是說明我們的官員善良 消基會也很常叮嚀消費者 "錯誤的資訊" 今天華航開了那張莫名其妙的延期證明 現在他要幫忙善後也只是正好 不然華航是不需要理會你的 你已經是既得利益者了 板友會噓你就是因為 "明明是旅客個人錯誤 因為會吵有糖吃 還當成公理正義在這裡叫囂" 最後 你姐在英國一年 出了這種狀況連自己找間飯店都沒辦法 我是很難理解她這一年到地在英國幹嘛... PS:可以透露一下所謂"其他航空公司經理"是哪一位嗎? 我下次去體驗一下他們家的優質服務 這麼好的航空公司 不搭嗎? ※ 引述《robatzek (*^^*)》之銘言: : ※ 引述《robatzek (*^^*)》之銘言: : : 怒刪~~~ : : 倫敦華航經理確定機艙關了後,就帶我姊去改票2/2, : : 並收取£50改票費,(原機票是可免費改票)! : : 既然有收費服務,怎還可以給予會造成違法的錯誤嚴重的班機離境 : : 旅客詢問,這樣會超過居留,倫敦華航告知因為有了航空證明, : : 代表你有嘗試1/29來搭機,因此改為2/2離境,是沒問題了,接著整組櫃檯~~撤~~ : : 旅客相信航空公司的說法,因此付費改票 : : 但後續詢問外交部 : : 才知這是錯誤的資訊(可看前文) : 仔細想想 : 為何板友 vs 外交部、台北華航主管 : 反應如此落差 : 或許是 : 能有幾個板友 : 願意仔細看文,瞭解整個經過後再發文?? : 一開篇看到check in 晚了,就像打了雞血猛攻這點 : 反觀外交部、台北華航主管 : 我們是直接親口描述過程,鉅細靡遺, : 他們知道整個過程,並且也詢問過倫敦華航過程 : 更能綜合研判, : 確實雙方都有疏失,倫敦華航確實處理有問題 : 因此台北華航積極協助處理並道歉~~ : : 版友的回應 : : 對照外交部、台北華航主管的道歉 : : 真是天壤之別 : : 版友:一片罵聲~~ : : 外交部:倫敦華航怎可在明知你是1/31居留證到期, : : 還把你安排2/2離境,誤導讓旅客以為有了航空公司的文件證明, : : 就不算違法居留,不主動詢問更換班機讓你早點離開 : : 建議可以將此事像英國海關檢舉~~ : : 台北華航:好幾位主管得知此事,已經多次道歉,並告知列為專案處理, : : 他們的重點都在要儘速安排1/31前離境,並多次道歉此部分: : : "改票是收費服務,明知居留證到期一事, : : 卻不積極改為1/31前班機,仍保持2/2班機讓旅客違法居留一事"。 : : 其他航空經理:就算你check in晚了,理當協助旅客改票,更何況你還有付改票費, -- Charlie ◢ Charlie ◢ ◣ Charlie Charlie ▁ ◥ Charlie . Charlie .◥. ⊙ Hey!Shut up! . δ φ . . ◣ㄟ 修改dajidali ˋ\///\/.▄▄ ./ㄨ \\/ˊ▄▄ \|/ㄑ \|▄▄ by Armou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2.66.75.106
harry901:"不宜"超過32公斤 01/31 22:08
zonnnnn:"尤其".....英國的旅客 01/31 22:10
ahyang:"不宜"只是客氣的講法,超過32kg搞不好不能算普通托運行李 01/31 22:13
shinningwind:英國機超過32kg 行李輸送帶 無法亮燈把行李輸送進去 01/31 22:17
shinningwind:我試過了 櫃檯請我另外把多的2KG拿出來另外放 01/31 22:18
PCH800618:以客為尊的態度當然不會把禁止字眼拿出來用... 01/31 22:24
PCH800618:除非是有特殊的例如飛安的情況才有可能 01/31 22:24
ndr:華航網站上有行李超件費超重費的資料. 01/31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