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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7 01:11 中國時報 【王己由/台北報導】 日本航空台灣分公司,兩年前資遣十八名我國籍女空服員,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認定涉及 年齡歧視,裁罰六十萬元,日航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日航資 遣人員,都是四十歲以上、薪資較高的空服員,確實涉及就業歧視中的「年齡歧視」, 判日航敗訴。 日航台灣分公司九十九年七月間,資遣十八名年紀較大的台籍空服員,引起員工不滿。 台北市勞工局認為日航作法成立年齡歧視,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裁處日航六十萬元罰鍰 。日航台灣分公司不服,提行政訴訟尋求翻案。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從日航台灣分公司留任和解雇空服員年齡、薪資及考績比較表 來看,顯然是以年齡、薪資作為是否留任的選擇標準,北市府裁罰六十萬元有理,判決 日航台灣分公司敗訴。 聯結: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2080700136.html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32.164
Ash1taka:直到能在機上看見空媽為止,方能相信那是友善的工作環境 08/07 14:08
Whelsper:O航空爺不少... 08/07 15:21
FrankLP:歐美航空公司表示: 08/07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