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tans (阿左)
看板Aviation
標題Re: [問題] CI752 delay 13hr 延誤賠償
時間Tue Jul 2 03:11:28 2013
※ 引述《nvidiam (Taiwan)》之銘言:
: PO文與大家分享經驗並問問板上朋友們的經驗
: 每次出門都在亞洲, 出門十趟有九次都是搭CI
: 長這麼大也沒搭過所謂歐美系的航空公司
: 小弟電腦桌布也是CI,新的Skyteam彩繪機也是一出就入手(模型= =)
: 假日也常在戰備道帶著一家老小看飛機的小小航空迷
: 結果現在彷彿被當成電視上出現那種破口大罵,霸機不下
: 只是為了爭取(ㄧㄠˋ)權益(ㄑㄧㄢˊ)的那種旅客,被各位航空迷們圍著罵
: 看了一連串板友的回覆,只能說自己少見多怪,不知惜福
: 謝謝大家指教.
如果狀況是發生在歐盟,其實是有明文規定相關的現金賠償細項:
http://tinyurl.com/d8qxyzr
如果是原苦主遇到的狀況,因為航空公司機械故障而導致飛機延遲超過三小時
才抵達機票上列出的目的地機場,那麼適應的賠償如下:
Within the EU
1,500 km or less – €250
over 1,500 km – €400
Between EU airport and non-EU airport
1,500 km or less – €250
1,500 – 3,500 km – €400
over 3,500 km – €600
當然還是有一些但書要看清楚,不過我覺得這應該是目前對於飛機延遲比較
清楚的現金賠償條款。
對於原苦主遇到的狀況,雖然航空公司「盡力」(可能乘客依舊感到不足),
安排後續的事項(安排旅館休息等),但對旅客來說,延誤就是延誤了,就是
損失了原本的時間。對乘客來說,有可能因為這樣的延誤而導致後面的一些狀
況。因為基本上延誤就是延誤了,就是時間耽擱了,就是原本乘客計劃要做的
一些事情就無法完成,這樣的損失的確就是因為航空公司的延誤而產生的。如
果有類似歐盟這樣的現金賠償規定,對乘客來說或多或少真的就是一種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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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魯斯.阿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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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9.14.83.79
→ cchris:只有飛離歐盟的航班才適用;歐盟的國籍航空也適用 07/02 04:11
推 IanPan:似乎沒有強制效力 07/02 09:18
→ gitans:這是歐盟的規定,也經過歐盟法院裁決,有強制效力! 07/02 09:41
→ gitans:背包客棧有人申請過,搭中國南方航空得到600歐元賠償! 07/02 09:43
→ NanFish:我覺得現金蠻好的耶 07/02 11:26
推 techih:台灣法律只顧大企業,權益只能靠消費者自己爭取 07/02 13:35
→ techih:但爭取的人會被其他人罵奧客 07/02 13:37
→ cchris:全世界只有歐盟有這樣的福利;其他國家都沒有,這是常態 07/02 14:58
→ cchris:而且歐盟的福利本來只適用於班機取消,後來打個官司後擴展了 07/02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