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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的ETOPS規定是:要能在規定時間內把只剩一顆引擎飛行的飛機飛到最近的機場 ,然後機上要有良好的滅火和氧氣供給設備,且執行該航班的航空公司,飛安紀錄 不能有每10萬發動機操作時數,超過一次以上在飛行中停機的事件 如:ETOPS-180代表說要在3小時內把飛機飛到最近的機場,ETOPS-240則是代表 要在4小時內把飛機飛到最近的機場 那我在想問,為何ETOPS規定,不包含說 1.一旦要發生突發事故,替換的班機要多短時間待命起飛?要多久才能到達目的地疏運原有 班機的旅客? 2.ETOPS規定也不包含說故障班機一但發生事故後,在緊急機場整修所需時間要花多久 才能飛回出發的機場? 是因為再規定這麼多的話,會增加飛機製造商和航空公司的負擔嗎? -- 喜歡的ACE COMBAT系列中,出現過的戰機: F-22A,SU-47,ADFX-02 Morgan,X-02,ADF-01 FALKEN,F-15S/MTD,SU-37 R-103 Delphinus #3,UI-4054 Aurora,XR-900 Geopelia YF-23A,F-16XL.X-29,F-4E,F-14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79.184
danic:事故發生 飛機沒安全落地前 其他動作也沒啥意義 可能還多此 02/12 14:41
danic:一舉吧 XD 02/12 14:41
manieliu:怎麼載走緊急落地的旅客是消費問題,不是飛安問題啊 02/12 15:00
miragejames:因為那些跟飛安無關 end 02/12 15:27
cgy:看不懂第二個問題,故障排除後,或達到最低放飛標準,就離開啊 02/12 18:14
nelsony1216:Q2沒啥好規定的阿 02/12 20:31
prussian:ETOPS是安全標準,不是營運標準。只要不能妥協的安全有到 02/12 22:00
prussian:椅子要多窄有多窄,吸管要多粗有多粗,沒人會管的 02/12 22:00